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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复工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

湖南省安委会办公室、湖南省应急管理厅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复工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
(湘安办明电〔2020〕9号)


各市州安委会(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应急管理局,中央在湘和省属有关企业: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2号),现转发给你们。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本通知和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0〕6号)、《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湘安办明电〔2020〕7号)等文件要求,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抓好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附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切实加强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和安全服务的通知(附件可至邮箱hnawb2018@163.com下载,密码89751234)(略)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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