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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爱在包头,约惠鹿城”2020年包头市百日万店亿元折扣消费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爱在包头,约惠鹿城”2020年包头市百日万店亿元折扣消费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包府办发〔2020〕26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爱在包头,约惠鹿城”2020年包头市百日万店亿元折扣消费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5月7日

  “爱在包头,约惠鹿城”2020年包头市百日万店亿元折扣消费季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自治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要求,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需求,把疫情对群众生活、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以“爱在包头,约惠鹿城”为主题的2020年包头市百日万店亿元折扣消费季活动(以下简称“消费季”),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扶持引导、部门地区联动、市场主体让利、金融平台助力”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类市场主体作用,调动行业组织、企业、个体、金融机构、支付平台、互联网平台广泛参与,推动企业有序复产,行业加快复苏,营造万户商家响应、全民积极参与的消费新热潮。   二、主要内容
  围绕购物、餐饮、文旅、房地产、家装建材、体育、汽车、成品油、农牧业9大板块,从5月18日起,开展为期100天的“消费季”活动。
  (一)购物板块。组织引导各大商圈(商街)、百货、电器卖场等开展主题促销活动。鼓励开展“网络预订、无接触式配送”“社群电商团购”新模式,鼓励采取新媒体直播和名人推介形式,培育销售新热点,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地区)。
  (二)餐饮板块。依托“特色餐饮名店”等餐饮业优质资源,发起“舌尖上的包头”“美食地图”等活动,重塑“包头老字号”,丰富餐饮文化内涵,吸引消费者走出家门体验堂食。鼓励特色商业街区举办“深夜食堂”等夜间主题活动,刺激夜市经济,增强多元化消费选择。搭建优质食材商与餐饮企业对接平台。引导餐饮企业加强与外卖平台合作,开展优质外卖配餐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地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
  (三)文旅板块。鼓励引导星级酒店、旅行社、景区、博物馆等文化旅游企业开展优惠促销和免费开放等活动。启动“5·19中国旅游日”主题惠民活动,推出系列精品线路产品和优惠活动。鼓励引导市民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带动短途旅游消费(牵头单位:市文旅广电局,责任单位:各地区)。
  (四)房地产板块。鼓励企业开展线上销售,策划包头市2020年网络房展会,为房企和消费者搭建便捷和高效的交易平台。鼓励房地产企业出台让利促销政策,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住建局)。
  (五)家装建材板块。引导建材销售企业开展系列让利促销活动。为装修公司、建材市场、电商企业、房地产企业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激发家装拉动效应(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地区、市市场监管局)。
  (六)体育板块。全面开放各类体育场馆,推动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向市民开放。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组织筹办国际马拉松等各类体育赛事活动,带动全市服务业、旅游业发展,进一步拉动消费(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七)汽车板块。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相关补贴优惠政策,组织行业协会、经销商联手开展“汽车网上消费节”等活动,引导企业加大购车优惠促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地区)。
  (八)成品油板块。组织中石油、中石化、宁鹿等成品油经营企业通过充值满减、加油好礼等形式开展优惠让利活动,有效提高成品油消费。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成品油市场(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九)农牧业板块。组织开展农牧产品产销对接会、直销会,为农牧产品生产企业(基地)与超市、农贸市场、餐饮企业、企事业单位食堂搭建平台,促进农产品销售。促进本地农产品与本地银行销售平台合作,开展“直播销货”“短视频带货”和“社群营销”,拉动本地特色农产品销售(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地区)。   三、工作措施
  (一)让利于民促消费
  1.鼓励商家优惠。鼓励倡导商家、企业开展打折促销和让利优惠活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营造消费氛围、吸引消费者参与和促进消费回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地区、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2.加强金融助力。围绕企业和居民需求,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促进消费的金融产品和刷卡优惠政策。鼓励市民通过银联云闪付、刷卡等方式进行消费,享受“消费满减”等活动奖励(牵头单位:市政府金融办,责任单位:包头市银行业协会、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各金融机构)。
  (二)营造环境促消费
  1.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企业承租国有房屋的优惠政策,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自持房产,带头采取减免降低租金等手段为企业和经营户减负。号召全市其他非国有房屋业主为企业和经营户减免降低租金,共渡难关(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在“消费季”活动时间内,对门前促销、临街经营实施临时性管控措施(牵头单位:市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各地区)。
  3.鼓励各级工会以福利消费券的形式,向工会会员集中或提前发放七大节日慰问费(牵头单位:市总工会,责任单位:各地区)。
  4.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决策部署,确保减免政策落实落细。实施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切实稳定企业用工(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地区)。
  (三)宣传引导促消费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宣传推动作用,形成促进消费的强大声势和良好氛围。通过报纸、广播电台、电视、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广泛发布“消费季”活动内容,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和体验,扩大“消费季”活动影响力。运用好抖音、快手等新平台策划相关活动,开设“消费季”专栏,为活动助力打气。鼓励各地区结合本地消费特点,借助新媒体(短视频)开展领导带货、美食展播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各地区、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季”活动对促进消费增长,拉动经济复苏的积极作用和意义。建立“消费季”活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各地区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成立由市商务局牵头的“消费季”活动组委会,负责本次活动的统筹协调,全程跟踪,精准评估,定期向市政府报告活动整体情况。各地区、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拿出本地区、本领域的具体方案,周密组织,务求实效,实施情况按周上报市商务局,联系人:张爱先,电话:5618673、18947211365,邮箱:1030336248@qq.com(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地区、有关部门)。
  (二)加强市场监管。各企业、商户要坚持诚信经营,保障商品品质,兑现消费承诺,做好售后服务。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发挥好经营异常名录、违法失信“黑名单”等消费领域信用监管制度作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广告、哄抬物价、欺客宰客等违法行为。要畅通维权渠道,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通过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者消费意愿与信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各地区、市发改委)。
  (三)加强疫情防控。各地区、部门在做好“消费季”活动工作同时,要严格按照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要求做好风险动态管理和公共场所、重点环节的防疫防护、卫生消杀等工作,及时落实复工复产要求。疫情解除后,要全面固化形成的良好卫生习惯,营造卫生健康、安全绿色的消费环境(牵头单位:市卫健委,责任单位:各地区、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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