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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及开庭安排的通告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立案及开庭安排的通告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指示和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全体审判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严格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对于疫情防控期间人民法院的立案、开庭等审判工作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尽可能减少人员大规模聚集,广大群众所涉诉讼事项,建议利用互联网等手段进行办理。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均已实现了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立案、互联网跨域立案、网上交退费、网上送达、网上开庭等功能。有诉讼需求的自然人、律师、企业法人、社会团体等,在此期间尽可能地通过上述手段办理诉讼事宜。   二、对于确需来法院窗口办理起诉、缴费、提交相关材料的,一定要做好自身的防护安全,并接受法院安保人员的严格检测,对此,望广大群众理解和配合。   三、对于已经做了开庭安排的,法官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推迟,具体情况请听候办案法官的通知。   四、对于来院办理申请再审、查阅档案等事宜的,在不超期限的前提下,建议延后办理。
  特此公告。
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0二0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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