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关: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文字号:甘建发电〔2022〕35号
- 公布日期:2022.03.09
- 施行日期:2022.03.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建设综合规定 疫情防控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甘建发电〔2022〕35号)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甘肃矿区建设局:
近期全国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呈点多面广频发态势,我省兰州新区、兰州、酒泉、白银等地已出现确诊病例,社会面疫情风险和不确定性增加。当前,全省各地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陆续进入开复工高峰期,工地人员地域构成复杂,上岗返岗人员流动较大,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建筑施工活动安全平稳,促进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有序向好,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住建部门、监督机构和工程参建各方要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根本遵循和制胜法宝,以实际行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清醒认识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科学认识奥密克戎病毒的高传染性和高隐蔽性,深刻认识当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制度自信、必胜信心,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全省一盘棋,统一指挥、协调联动,责任上肩、各司其职,全省动员起来、全面行动起来,科学防控、精准防控,众志成城、分秒必争,“快准狠”地切断传播途径和链条,努力以最小成本最短时间阻断疫情蔓延。要落实“四早”要求,认真执行疫情防控各项制度措施,分区分类施策,以工作落实效果的确定性应对疫情的不确定性,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坚决防止工作表面化、一般化,坚决筑牢疫情防控行业领域安全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攻坚战,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保障一季度开门稳、开门红。 压实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疫情防控责任体系。工程参建各方要按照我厅《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甘建质〔2020〕320号)等文件要求,针对近期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坚持“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坚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要求,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督促纵横向、各岗位责任落实,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进一步梳理完善管理制度、强化防疫人员配备、做好物资场所等综合保障、落实人员防疫管理规定,确保防控措施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受控。
(二)加强人员管理,及时摸排处置涉疫情况。一要针对性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程参建各方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形势,主动联系对接属地街道社区等部门,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动态了解掌握疫情信息和防疫要求,开展针对性警示宣传和卫生健康教育,每天向工地所有人员通报疫情情况,强调疫情防控要求,督促相关人员提高防疫意识、落实防疫管理制度和个人防范措施。二要切实加强重点人员摸排管理。对工地所有人员近期活动行程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与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交叉、近期有中高风险区行程史、近期有跨省跨区活动史、健康码行程卡信息异常等重点人员,严格落实管理要求,按规定及时向属地街道社区或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后续管理工作。三要坚持日常健康状况监测。督促个人如实报告健康状况和防疫信息,坚决执行社会面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实行人员健康状况动态监测管理,建立人员疫情防控专项档案,每天做好健康状况问询、测温、检查和登记,密切观察个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应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公共防疫要求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四要严格实行工地封闭管理。对进入工地的所有人员,必须进行身份验证、防疫检查,符合要求的方可进入工地。近期要保持工地人员相对稳定,对已入场人员宜采取集中统一管理,相对固定人员行程和活动范围,要坚持非必要不外出,非必须不聚集原则,积极采用线上等非接触方式开展日常工作,尽量减少跨省、跨地区人员流动,尽量避免人员到中高风险区出行,确需外出的要严格执行向本企业、本项目外出报备管理制度,确保人员闭环管理,另外,中高风险地区工地人员尽量不要离开当地。对计划新入场人员宜暂缓进入工地,确需增加人员的,要及时向属地街道社区对接咨询,动态掌握和落实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健康状况和防疫条件摸排、筛查、监测要求后,有序组织入场。五要严把新开复工项目疫情防控条件。对计划开复工项目,要提前摸排返岗、返工人员,及时掌握人员构成和区域分布特点,严格落实新入场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必须符合属地政府社会面防控条件,根据企业项目实际情况,适当从严把控,全面做好人员准备,确保具备条件后,有序组织开复工。
(三)加强物资场地保障,确保具备安全防疫条件。项目要配足配齐防疫物资及设备设施,保证正常施工和预期需求,设置应急观察室,划定防疫应急隔离区,加强卫生清洁消杀和密闭场所通风换气,严控宿舍、办公室、食堂人员密度,加强人员就餐、生活及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卫生间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场所管理,同时要积极优化施工组织,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作业、交叉作业,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和督促落实,做好安全防疫保障,改善施工作业环境。
(四)加强应急管理,严防问题扩大和疫情扩散。梳理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配足配齐防疫人员队伍和物资装备,全面做好应急准备,采取桌面推演或局部实战模拟演练等形式检验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明确应急处置流程、措施,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归集,建立联防联控机制,保持与属地有关部门、街道社区及医疗卫生机构信息渠道畅通,一旦出现涉疫紧急情况,要立即停止施工并封锁现场,迅速应对、及时报告、科学处置,积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做好后续流调等处置工作,经属地医疗卫生、疾病控制等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有序恢复施工,严防问题扩大升级和疫情扩散蔓延。 强化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形势平稳受控
各级住建部门要在属地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责任,重点加强重大工程、民生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用工量较大、外来人员较多、近期人员流动较大等工程项目的管理,持续保持警惕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和协调联动,按照属地应急响应级别及分区分级标准,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及相应等级应急响应要求,确保机制健全、信息畅通、应对及时有效,切实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运用视频监控、线上会议等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跟踪整改问题隐患,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人员管理不规范,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和疫情防控要求的要责令停工整改,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和人员责任,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同时要做好指导服务,尽最大努力支持项目正常施工活动,帮助企业项目解决实际困难,避免一刀切、简单粗暴做法。
具体负责项目监督的住建部门或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统计分析研判和工作调度,每天了解掌握和汇总项目信息数据,并向市级住建部门报告。市级住建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督导,强化动态统计和综合分析,认真填写本辖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人员疫情防控统计表》,于每周五(从3月11日开始)12:00前务必向我厅质安处报送,遇特殊情况要立即专题报告,报送工作暂定持续到疫情动态清零一个月后停止。
联系方式:邵旭辉 0931-8929759 0931-8929723(传真)
附件: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人员疫情防控统计表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9日
2022年3月9日
附件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人员疫情防控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手机号): 填报时间:
统计时间段 | 本辖区工程项目总数(项) | 已开复工项目总数(项) | 项目现有人员总数(人) |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及之前14天内异常情况人员统计 | 确诊及疑似病例人员(人) | 备注 (其它需要报告或补充说明的事项) | |||||||||
与确诊及疑似病例活动轨迹交叉人员(人) | 中高风险区行程史人员(人) | 健康码、行程卡等异常人员(人) | 省外来甘 返甘人员(人) | 体温超标、咳嗽等不良症状人员(人) | |||||||||||
发现人数 | 已处置 | 发现人数 | 已处置 | 发现人数 | 已处置 | 发现人数 | 已处置 | 发现 人数 | 已处置 | ||||||
第一周(截至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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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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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由市级住建部门统计填写,务必于每周五12:00前向省住建厅质安处报送,从3月11日(含)开始。
2.本表每周报送本周时间段内统计数据,逐周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