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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看守场所律师会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看守场所律师会见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根据市公安部门通报的相关情况,现就看守场所律师会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按照上级部门的工作要求,即日起全省公安监所采用封闭式管理模式,律师到看守场所会见时,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且律师会见全部改为视频会见方式。请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会见工作安排。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请广大律师在会见过程中,充分理解看守场所的工作安排,配合看守场所要求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特此通知。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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