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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积极落实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积极落实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复工复产各项措施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商务部有关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做好稳外资工作,全力支持和保障全省外商投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外资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协调机制。各地商务部门要加快建立外资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协调机制,主动与相关部门加强工作协同和信息共享,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前提下,强化分类分级指导,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服务,坚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实现精准复工、有序复工。要主动深入辖区外资企业,了解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及企业复工复产的主要困难,梳理外资企业对政府部门应对疫情的意见建议及具体政策诉求,及时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协调解决重点企业复工复产和生产经营各类问题,帮助企业树立信心、共渡难关、稳定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二)大力支持重点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各地商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优先做好重点企业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行业领军龙头企业的复工复产精准服务,重点保障产业链及供应链关键环节制造企业、生产工艺和设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高的企业及生产性物流企业复工复产,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面广量大的中小微企业,加强分类指导,明确复工标准和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复工复产备案效率。   (三)协助解决企业用工困难问题。各地商务部门要积极配合劳动和人力资源等部门支持和帮助本地区外资企业招工,收集和了解企业用工需求,通过“网上招聘会”、第三方机构中介服务等各种渠道发布用工信息,指导企业开展人员招聘,促进用工需求有效对接,做好企业间用工调剂,用足用好本地用工资源。支持鼓励外省务工人员提前返工返岗,支持企业采取包车、包机等方式,“点对点”接回省内外非留观、非密切接触的健康状况良好的员工,协助企业解决员工返岗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四)协助企业开展防护物资采购。各地商务部门要协助相关部门和开发区指导外资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收集登记外资企业疫情防控物资需求,通过联系海内外供货商、发动本地生产企业等方式,积极寻找防疫物资保障渠道,做好供求对接,积极帮助外资企业采购必需的防护物资。   (五)加强产业链复产和物流运输保障。各地商务部门要及时全面掌握重点外资企业产业链及配套厂商相关情况,积极协调相关配套企业复工复产,针对跨区域产业链企业,加大协调协作力度,推动产业链全链条复工复产。加强与各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联系调度,加强生产企业、供应商、物流企业、交通卡口等多环节信息沟通,协调解决复工复产外资企业物流运输问题,为获批复工的企业提供物流运输便利。   (六)加强各类援企政策的宣传落实。各地商务部门要及时向外商投资企业传递本地区疫情防控信息和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特别是对于自身能力有限、工作基础薄弱的中小外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和工作帮扶,指导外资企业用好用足财政、金融、税收、社保、就业以及政府采购等各类帮扶解困政策。各地抓紧使用中央、省和地方各级安排的与外资相关的专项资金,加大结存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可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资领域倾斜,重点支持外商投资促进服务、开放平台吸引外资以及应对疫情、复工复产等外资相关工作。上述资金安排应避免与其它政策平台、资金渠道等交叉重复。   (七)督促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各地商务部门要督促复工企业落实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复工前,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在位,坚决杜绝因赶工、抢工导致事故发生。同时督促复工复产企业稳定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统筹做好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   (八)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各地商务部门要根据疫情对招商引资的影响,及时调整招商策略和方式,强化网络、电信等信息化招商方式应用,改“面对面”交流为“屏对屏”沟通,密切保持与投资者和外资企业的直接联系和沟通。积极引导本地区全面开展线上招商工作,鼓励开展不见面招商、互联网招商,推动招商方式转型;积极宣传各地“云招商”工作成效,保持招商劲头,营造招商不断线、不停步工作氛围。   (九)加快推动项目落地。各地商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在谈项目的跟踪摸排,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云端线上等方式加强与投资方的沟通联系,促成项目早日签约。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对正在推进的外资项目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电等要素,特别是筛选一批在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有引领作用或预期经济贡献明显、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大的项目,优先列入省市重大外资项目库,充分发挥各级领导挂钩联系项目“直通车”制度作用,进一步加大资金、用地、物资等各方面保障,加快重大项目推进和实施力度,全力支持全省稳外资。   (十)持续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3号)等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解读,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投资环境。加快建立健全外资综合服务工作四项机制,包括外商投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领导联系服务机制、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和纠纷调解机制、外商投资企业政企对话沟通机制、外商投资企业部门协同服务机制,全力协助外资企业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尽快复工复产,持续为外商投资和外资企业提供服务和便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各市商务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和服务,细化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确保辖区内外资企业复工复产精准、有序和安全,确保顺利完成年度稳外资任务。

江苏省商务厅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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