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共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倡议书
中共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倡议书
市人民检察院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在新春佳节、阖家团圆之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席卷而来。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市院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警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践行初心使命的大战场、大考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最高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市检察院党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在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中展现担当作为,为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现倡议如下:
全面压实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的政治责任。
各党支部要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短信等形式和渠道,抓紧组织广大党员干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最高检、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市检察院党组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部署要求,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实践战场,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以赴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全面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和组织领导。
这场疫情防控斗争,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治理能力的严格考验,也是对守初心担使命的严格考验。市院各党支部班子要要认真贯彻落实市院党组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认真履行好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作用,更要履行好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各党支部书记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准确掌握疫情,及时推进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全面发挥好党员在疫情防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全院党员干警要坚决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号召,视疫情为命令,视职责为使命,切实做到“八个带头”: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坚决保证政令畅通;带头坚守岗位,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带头冲锋在前,主动承担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带头宣传疫情防护知识、解读政策措施,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带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人群的追踪排查和隔离防护等工作;带头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对违规言行敢于发声、坚决抵制;带头不捕杀猎杀、贩卖购买、加工食用野生动物;带头保持良好生活习惯,不组织集会、不参加聚会,提高全民防控意识。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党支部报告。 全面彰显检察智慧、力量和担当。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严惩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防治、防护产品药品的犯罪;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要加大对疫情防控期间“暴力伤医”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奋战在防控一线的医护人员安心放心;严厉打击编造与疫情有关的恐怖信息、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要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开展源头防控。
中共贺州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委员会
2020年1月30日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