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八师石河子市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关于对疆外来石未主动登记人员进行举报的通告
八师石河子市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关于对疆外来石未主动登记人员进行举报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及自治区、兵团和师市党委决策部署,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有效防止疫情传入、扩散和蔓延,坚定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师市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从即日起面向全师市各族群众广泛征集从疆外来师市及本地外出返石未登记人员、疑似感染人员、居家隔离擅自外出活动人员线索。
请师市各族群众本着对自身、家人和他人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举报有关线索,师市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制造谣言、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同时,请各族群众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前往定点医院就诊,积极配合相关医务人员采取调查、隔离等处置措施。师市指定市人民医院和石河子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为市级定点治疗医院,各团场也都指定了定点医院。
现将相关举报方式通告如下:
举报电话:0993-2610523
0993-2610526
举报地址:师市党政服务中心10428室
特此通告!
八师石河子市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