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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在建水务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在建水务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沪水务〔2022〕997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本市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应对目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全面部署落实在建水务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守牢底线,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
  临近岁末,今冬明春本市建筑施工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形势严峻。近期,本市发生数起工地防疫不力导致疫情小范围传播、安全生产松懈致使人员伤亡的事件。同时,寒潮将于近期登陆本市。为落实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统筹抓好在建水务工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全面排查水务建设工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全部上账、即查即改,落实措施、防控风险,坚决遏制工地疫情反弹,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自觉当好“守门员”、把住“警戒线”。   二、严防输入反弹,抓实各项防疫措施
  一是重点抓好来沪返沪人员管理。各在建水务工程要充分汲取近期本市部分建筑工地因防控措施不落实导致的疫情扩散教训,加强来沪返沪人员健康管理,没有完成5天健康管理的来沪返沪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水务建设工地和工地生活区。各工地要加强近5天来沪返沪人员排查,做好“一人一方案”,确保每个来沪返沪人员切实得到有效健康管理。各参建单位要提早规划,做好用工统筹,同时做好近期来沪返沪人员人文关怀,帮助务工人员解决来沪返沪后5天健康监测期间的安置问题。
  二是严格实施工地闭环管理。各在建水务工程在继续执行工地封闭式管理各项规定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工地闭环管理,具体做好“五个严格”,一是要严格落实在建水务工地大门管控各项措施,大门在无人员进出时应保持关闭状态。二是要严格做好外出人员管理,工地和生活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人员,须经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审批同意。对生活区设置在工地外的,上下工等区间交通应采取有组织“点对点”模式,中途不离队、不逗留、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三是要严格做好进场人员管理,非工地人员进入工地须提前报备,对于临时到访人员、送餐人员、运货司机等人员,要划定路线和区域,不得随便走动。四是要严格做好工地扫码管理,进、出工地人员每次均应扫场所码并专人核验(数字哨兵),做到应扫尽扫、不漏一人。五是要严格做好核酸检测管理,确保工地全员至少2天1次核酸检测,对保安、保洁、食堂工作人员等适当增加检测频次。   三、排查整治隐患,确保在建工程安全生产
  一是抓好隐患排查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河南安阳火灾事故批示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冬季大检查,即日起快速、全覆盖组织开展在建水务工程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集中攻坚战,并建立整改清单,紧盯末端落实,精准排查风险隐患,做到不留死角,确保整改到位。今年12月至明年3月,市水务局将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期间,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市级法人要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检查。
  二是突出安全管理重点。各参建单位要紧盯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全覆盖开展在建水务工程安全隐患自查,特别是加强对各类施工车辆、起重机械、挖机和桩机等机械设备的进场、使用前检查和作业期间管控,检测不符合规范的一律不得入场使用,作业现场管控不到位的严禁作业。同时,针对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火灾、触电、中毒和淹溺、坍塌等事故多发类型和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以及高空、密闭空间、临边临水等危险性工程与危险性作业,要坚决落实安全条件审查、安管人员在场管理、安全管控措施有效管用等防控要求,切实防范事故发生。
  三是做好寒潮应对工作。11月29日中午起强冷空气主体开始影响本市,气温明显下降,28-30日48小时最低气温降幅可达12-14℃;12月1日,市区最低气温2℃左右,郊区将跌破冰点,并有可能出现雨夹雪或小雪。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做好应对寒潮的各项工作。一要做好用电管理。受冷空气影响,用电需求将持续增加。各有关单位要围绕用电管理和易燃烧物管理,特别是生活区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电瓶车,施工作业区临电安设使用和用电设备接地等不规范用电安全隐患,开展地毯式、全覆盖排查,进一步降低火灾风险。二要做好低温冰冻防范。加强防滑跌、防冻凝安全措施落实和检查。在进行高空作业、起重作业和机械操作时,对使用的梯子梯笼、作业通道、吊装设备必须采取防滑措施。大风等恶劣天气时,严禁进行高空作业、起重作业。要做好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工作,防止施工现场、道路积水和结冰,防止设施设备冻坏影响生产,重点检查容易受低温影响设备和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坚持专人专管、定时巡检。三要做好密闭空间作业管理。要避免作业场所为了保温而通风不畅,加强供气管道的检查,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在室内集聚。四要做好劳防用品保障。要及时为员工配备适当的冬季劳动保护用品及应急用品,保障员工安全。
  四是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要加强人员培训教育,持续抓好施工一线工人的安全教育,督促各工地、各班组严格落实岗前教育、班前教育。要加强关键人员到岗履职,特别是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要加快利用先进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各区、各单位加快“智慧工地”试点推进,总结提炼出实战管用的应用场景,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智能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组织领导,部署推动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市级项目法人、各参建单位要集中力量,结合实际和自身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专项工作方案,建立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横向联动、纵向协作,有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充分发挥“1+1>2”的效果,推动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层层抓好落实。各企业、各工地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紧盯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重大风险,持续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自查。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有关工作要求和严抓严管严罚的高压态势逐个传递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项目,开展拉网式大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自查落实情况的核查处置跟踪,对企业主体自查自纠不到位的,从严从重从快处置。市水务局将加大督查检查力度,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区域进行督办。
  三是做好信息报送。一旦工地出现疫情,要按照属地原则第一时间将疫情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属地防疫部门和管理部门。各工地要2小时内报告区建设管理部门,同步报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加强应急处置,坚决防止建筑工地成为本市疫情的“放大器”。各区水行政管理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每天3点前统计辖区内水务建设工程疫情防控情况报市水务局统一汇总后报市建设工程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专班,当天没有疫情的进行零报告。工地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要按规定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本市行业事故调查的有关要求,第一时间报送事故信息。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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