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方案》的通知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方案》的通知
(连人社发〔2020〕21号、连财社〔2020〕24号)
各县区(功能版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连云港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2日
连云港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2日
连云港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培训费补贴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度难关谋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连政发〔2020〕13号)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云港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连政办发〔2019〕111号)精神,在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全市企业职工培训工作特制定如下补贴方案。
补贴期限
2020年2月3日-6月30日。 补贴对象和范围
全市各类企业职工岗前培训、线上技能提升培训。 补贴项目
1.岗前培训补贴。对全市各类企业在补贴期限内招录的新入职职工(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1个月以上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企业预拨补贴,用于企业对职工开展岗前培训。
2.线上技能培训补贴。全市企业在补贴期限内自主组织或者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在岗职工线上技能提升培训的,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企业预拨补贴,用于企业对职工开展线上技能培训。 补贴申领
(一)申领时限
全市企业可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领,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给申领企业。
(二)申领部门
市区企业向市人社局技能培训职能处室申领,各县(赣榆区)企业的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技能培训职能科室申领。市直责任部门:市人社局,联系人:裴力、李德勇,联系电话:85683702 ,85685976,邮箱:lygpxc@126.com。各县(赣榆区)联系人由各地人社部门根据工作实际指定。
(三)申领程序
1.岗前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全市企业凭相关材料(1.招工计划、2.培训教学计划、3. 培训人员花名册、4.培训补贴使用承诺书、5.企业账户),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预申领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预拨款。6月30日后,统一补充材料(1.用工及参保证明、2.培训记录、3.新录用职工就业创业证等身份证明、4.合格证书)。
2.线上技能培训补贴申领程序。全市企业凭相关材料(1.培训教学计划、2.培训人员花名册、3.培训补贴使用承诺书、4.企业(机构)账户、5.委托培训机构开展的需提供委托协议),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预申领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后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预拨款。6月30日后,统一补充材料(1.参保证明、2.培训记录、3.合格证书)。 经费渠道
上述补贴所需经费在各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项资金中列支。
附件1:
培训人员花名册
填报单位(签章): 2020 年 月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培训人员身份 | 录用时间 | 合同期限 | 工作岗位 | 证书编号 | 培训时间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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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章):填报人:报送时间:年月日
填表说明:1.培训人员身份分为新录用人员和在岗人员
2.证书编号可等取得培训合格证后再填写
附件2:
培训补贴使用承诺书
申报单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申请预拨财政资金 | 元 | ||
所在地 | |||
项目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单位承诺: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规定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3.补贴资金获批后只用于企业职工培训使用。 4.若获批资金后未开展培训,主动退回补贴资金。 5.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项目责任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