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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办事指南的通知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办事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自贸规〔2020〕1号)精神,我委特制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办事指南》,现已印发,请积极组织扶持对象申报,尽快将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2月21日

  附件1
  厦门自贸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办事指南
序号政策条款政策内容申报流程申报材料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责任部门协办部门
一、加强金融服务保障
1保持信贷规模不下降鼓励各银行机构向上争取信贷规模、疫情防控专项贷款规模,加大对厦门自贸片区内企业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区内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企业专项贷款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增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予以展期或续贷。鼓励本市、区内的保险和融资担保机构对企业进行增信,对2020年2-6月企业通过此类增信发生的贷款(含展期、续贷),给予相应担保费及保证保险保费全额补助。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   2、自贸委财政金融局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的企业由财政金融局拨付扶持资金。   受理时间:2020年4月15日-7月31日1、《自贸委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资金申请表》(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和《担保合同》或《保证保险保险单》复印件(盖公章)   4. 担保费或保险费发票复印件(分别经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盖章)自贸委财政金融局:   康潇潇 2621675 财金局相关金融机构
2鼓励金融(类金融)机构加大授信投放对厦门自贸片区内的金融机构(含金融租赁、财务或消费金融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和在地方金融非现场监管系统登记的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2020年6月30日比2019年12月31日的经营性贷款(含贸易融资)、融资租赁余额增长的,按净增金额的0.1%给予奖励,每家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金融(类金融)机构提出申请。   2、自贸委财政金融局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的企业由财政金融局拨付扶持资金。   受理时间:2020年7月1日-7月31日1.《自贸委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资金申请表》(盖公章),内容需包括2020年6月30日人民币经营性贷款(贸易融资)或融资租赁余额较去年底增长情况;   2.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原件(2020新设立的免交2019年资产负债表);   3.类金融企业需提供经市金融局盖章的非现场监管系统2020/6/30和2019年12月31日贷款(租赁)余额表。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自贸委财政金融局:   康潇潇 2621675 财金局相关金融类金融机构
3建立贷款风险共担机制设立疫情防控贷款风险补偿资金5000万元,按照自贸委、合作担保(保险)公司和贷款合作银行贷款风险分担原则,自贸委为企业2020年2-6月份新增的银行保证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提供本金损失的40%风险分担,每家借款企业享受的风险共担保证贷款累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具体由自贸委、合作担保(保险)公司和贷款合作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规范约定。1.借款人向合作贷款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2.向合作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申请担保。根据合作银行和合作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合作银行、担保公司或保险公司   (业务咨询:自贸委财政金融局 陈新忠 2620031)财金局象屿办 海沧办 空港办 大嶝办 经发局
4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保险保障鼓励保险公司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涵盖安全生产、新冠肺炎感染的风险保障产品,对企业2020年2-6月投保该类保险的,给予50%保费补贴。申报流程:   1、企业提出申请。   2、自贸委财政金融局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的企业由财政金融局拨付扶持资金。   受理时间:2020年3月15日-7月31日1.《自贸委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资金申请表》(盖公章)   2.复工复产险等保险单或保险合同复印件(经保险公司盖章)   3.企业营业执照(盖公章)   4.保险发票复印件(盖公章)自贸委财政金融局:   康潇潇 2621675 财金局相关保险机构
5实行跨境结算手续费扶持对进出口和跨境电商企业2020年2-6月跨境贸易本市银行结算手续费达5万元以上的,按收付汇额的万分之五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   2、自贸委财政金融局受理审核,经发局协审。   3、审核通过的企业由财政金融局拨付扶持资金。   受理时间:2020年7月1日-7月31日1.《自贸委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资金申请表》(盖公章)   2.2020年2-6月企业国际收支申报单复印件(盖公章,扣除结算方式为TT的出口收汇)   3.结算银行收取2-6月手续费的证明(合计需大于5万元)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自贸委财政金融局:   康潇潇 2621675 财金局经发局
6给予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对在2020年2-6月新发生的一年及以内的人民币经营性贷款(含贸易融资,展期视为新发生),按发放日当月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自贸委财政金融局提出申请。   2、财政金融局受理审核,经济发展局协审。   3、审核通过的企业由财政金融局拨付扶持资金。   受理时间:2020年6月1日-2021月7日31日(企业借款结清后在本时间段申请)1、《自贸委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资金申请表》(盖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3、《借款合同》、《借款借据》复印件(经银行盖章)   4. 利息支付凭证复印件(盖公章)自贸委 经济发展局:叶昕凌 2621659   财政金融局:康潇潇 2621675财金局象屿办 海沧办 空港办 大嶝办 经发局
二、着力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7生产经营补助对重点平台内企业所缴纳的2020年2-6月增值税、印花税自贸委留存部分给予50%补助。重点平台内企业申报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月提出申请。   2、自贸委财政金融局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的企业由财政金融局拨付扶持资金。1、《自贸委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资金申请表》(盖公章)   2、申请企业扶持期间对应的完整增值税、印花税申报表及纳税证明材料。 自贸委财政金融局:   林敬威 2622521 财金局象屿税务局
8适当减免租金对实际承租政府性资产中经营性房屋和堆场的市场主体,免收2月份租金,3月份、4月份租金减半。鼓励厦门自贸片区和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内国有企业及其他出租人出租的经营性房屋和堆场给予租金减免。 一、实际承租政府性资产中经营性房屋和堆场的市场主体减免租金: 由厦门自贸委办公室负责,按照向厦门自贸委财政账户缴交租金的租赁合同约定的2020年2、3、4月份租金数额,免收2020年2月份租金,减收2020年3月份和4月份的半个月租金。 二、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性房屋和堆场: 由各级国企参照政府性经营房屋和堆场做法,根据实际情况,鼓励予以“免收2月份租金,3月份、4月份租金减半”。一、无需申报材料 二、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用房,由国企与承租方协商减免方式。自贸委 象屿园区:张伟强2632161   空港园区:郑莹2620256 规划建设局:董先生 2621695办公室空港办 规建局
9适当减免税费对于疫情期间给予租户减免租金的建筑物和堆场出租方,在市级给予的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50%扶持的基础上,再给予20%的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1、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月提出申请。   2、自贸委财政金融局受理审核,规划建设局协审。   3、审核通过的企业由财政金融局拨付扶持资金。 1、《自贸委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资金申请表》(盖公章),需说明租金减免期间、减免对象及减免租金总额情况。   2、申请企业扶持期间对应的完整房产税、土地使用的纳税申报表(从租计征)及纳税证明材料。   3、申请企业减免租金的证明材料,应能够佐证企业申请报告所陈述的减免租金情况,具体材料形式可包括租赁合同、减免租金的合同或协议、租金发票、银行回单等。 自贸委 财政金融局:林敬威 2622521规划建设局:董先生 2621695财金局规建局
10跨境电商物流补贴对2020年2-6月通过厦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的9610及1210跨境电商业务,给予跨境电商进出口企业每单1元的物流费用补贴,单家企业不超过200万元。1.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商企业向自贸委经济发展局提交申请。   2.经济发展局受理审核,财政金融局协审。   3.审核通过的企业由财政金融局拨付资金。1.《自贸委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资金申请表》(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纳税证明;   4.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统计表。自贸委经济发展局: 蔡伟强 2621661经发局
11适当减免收费自贸委以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厦门自贸片区企业提供2020年2-6月厦门口岸的电子关锁运营服务和法律咨询、公证、仲裁等法律援助。鼓励公证机构免费为厦门自贸片区企业提供不可抗力证据保存和公证服务。电子关锁运营服务:   1.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每月初(2020年3-7月)将上月使用厦门口岸电子关锁运营服务的企业名单报规建局审核,财政金融局协审。   2.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对符合条件企业直接减免2020年2-6月厦门口岸的电子关锁运营服务费用。   3.厦门自贸试验区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中旬前,向自贸委规建局提交申请。   4.规建局受理审核。 5.审核通过后,由财政金融局拨付资金。1.《自贸委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资金申请表》(盖公章)。   2.提交《享受厦门口岸电子关锁运营服务费用减免企业明细表》,含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址、电子关锁把数(细分每月),每家企业减免费用小计数和总减免费用合计数。 自贸委规划建设局:吴女士2622718规建局经发局 政策法规局
12给予企业用电扶持对重点平台内企业,给予2020年2-4月实际支付电费的50%补贴。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自贸委象屿、海沧、空港园区办事处及大嶝管委办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2.相关园区办事处(管委会)受理并初审。   3.经济发展局复审,财政金融局协审。   4.审核通过的企业由财政金融局拨付资金。1、《自贸委应对新冠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资金申请表》(盖公章);企业须填报受疫情影响情况;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台胞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   4.电费清单;   5.电费发票。自贸委 象屿园区办事处:2622655   海沧园区办事处:6513205   空港园区办事处:2620256   大嶝管委会:7096670   经济发展局:2620710 规划建设局:2620032经发局象屿办 海沧办 空港办 大嶝办 规建局 财金局
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13给予企业招工补贴重点平台内企业对初次来厦就业和本市初次就业的劳动力,且已办理就业登记和缴交社保,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3个月以上的,在市级每人500元的标准基础上再给予企业每人200元的补助。补贴对象:重点平台内企业 补贴条件:企业员工社保缴交满3个月及以上,且办理就业登记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 申报流程如下: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厦漳泉人力资源网按原路径申报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 2、提交纸质材料至综合服务大厅二楼4号窗口   3、窗口工作人员按要求收件、受理、审核 4、人力资源局再次复审   5、审核通过的企业由财政金融局拨付扶持资金1、企业自主招工招才奖励申请表一式两份(表上的每一项信息必须完整,并加盖公章) 2、收款收据一份(来款单位“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款项“厦自贸规[2020]1号给予企业招工补贴”、金额务必准确、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自贸委人力资源局:2620717;5626720人力资源局
14加大企业复工复产防疫物资保障对辖区内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口罩按企业实际需求给予一定比例的免费支持。1、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所在园区办事处提出口罩需求;   2、园区办事处根据企业实际复工人数给予一定比例的免费支持。 1、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平台(app.hrss.xm.gov.cn/xmhr)填报复工相关信息,截图打印复工情况   2、企业开具介绍信或委托书   3、领取人员身份证明   (1、2两项加盖企业印章)自贸委 象屿园区办事处:代芹琴2616910   海沧园区办事处:吴小红6513205   空港园区办事处:郑正德2620017   大嶝管委会:杨德平7096670   经济发展局:蔡强2621676办公室象屿办 海沧办 空港办 大嶝办 经发局
四、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15加快拨付工程进度款根据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的资金安排和代建合同,可由厦门自贸委向项目代建单位预拨工程进度款;暂时取消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度款起付金额限制,由项目代建单位审核后据实拨付以缓解施工企业资金压力。1.由项目代建单位提供《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项目代建合同至规建局。   2.规建局审核通过后报财政金融局审核,并拨付相应款项至项目代建单位,由项目代建单位据实拨付。《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财政资金拨款申请单》、项目资金安排计划、项目代建合同。自贸委规划建设局:李先生2621674规建局财金局
16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对于省政府授权厦门自贸片区实施的省级行政许可等事项,实行网上办理,提供“不见面审批”服务。对于厦门自贸片区重点招商项目,允许先通过扫描件、传真、拍照等形式提供相关商事登记材料,予以容缺受理,后续再补交相应的书面材料。对于网上受理申请,由专人值守,提速办理。特殊情况,确需现场办理的,可通过电话预约服务。一、省政府下放的省级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审批+双向免费快递):   网上预审:登入厦门自贸片区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审批流转服务平台提交预审材料(http://202.109.255.91:9090/)。   1.网上预审通过后,受理窗口通知申请人快递纸质申请材料(快递费由自贸委承担)。比对纸质材料与网上预审件一致后正式受理。   2.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书,协助制作证照。   3.自贸委依据审查意见书,向申请人作出准予许可/不予许可决定,快递送达相关证照、批复。 二、商事登记 1、网上提交材料,自贸区市场监管局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通过邮寄将申请材料寄至窗口,纸质材料与网上预审件比对一致后,受理收件。   2、审核通过后,生成相应证照或文书,将证照或文书邮寄至申请人。申请事项一经核准,厦门商事主体信用公示平台即可查看。如申请设立登记,网上审批后,核准,完成设立登记流程,生成电子证照,可无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若网上预审和电话咨询均未能完成相应申请或咨询事项,可通过邮箱预审提交相应申请材料。 一、办事指南详见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厦门分厅:http://xm.zwfw.fujian.gov.cn/person-todo/detail?userType=3&curStatus=dept&deptId=4EBDC1A3AEC9AE554E6661369C5D28CA&bsfwCount=262&xzjgCount=549 二、办事指南登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查看具体事项目录和申请:https://scjg.xm.gov.cn/xxgk/zfxxgk/xxgk/31/31_11/202002/t20200201_2419358.htm自贸委综合监管和执法局:咨询电话 2616917 自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电话 5650039人力资源局综合监管和执法局 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管局
17支持快速兑现政策全面落实省政府应对疫情“二十四条措施”、市政府“十五条措施”,支持企业快速兑现省、市已出台政策。允许企业将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申请兑现时间前移,各局办通过采取简化程序、容缺受理等方式,设立绿色通道,加快政策兑现进度。一、落实省“二十四条”,市“十五条”: 各办局按照厦府办〔2020〕7号办事指南抓紧落实执行。 二、提前兑现政策: 1.根据《自贸委提前兑现财政扶持政策明细表》,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各责任办局按原途径申报。 2.各责任办局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后的企业由财政金融局拨付资金。一、按照厦府办〔2020〕7号办事指南所需材料进行申报。 二、《自贸委提前兑现财政扶持政策明细表》所涉及政策原需提交的材料(或责任办局认为可容缺受理的材料)。   自贸委 象屿园区办事处:5619086 2630211   海沧园区办事处:6513205   空港园区办事处:2620256 大嶝管委会:7096670 知识产权局:2630210   经济发展局:2621659 财政金融局:2621675   财政金融局象屿办 海沧办 空港办 大嶝办 知产局 经发局

  附件2
  自贸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扶持资金申请表
  申请企业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申请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成立时间 住所
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 经办人、联系电话、手机、邮箱
接收扶持资金账号 开户行
依据文件、文号、具体规定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若干措施的通知(厦自贸规[2020]1号)
申请扶持条款 所属平台或行业等
申请扶持金额 (单位:元)第( ) 条金额第( ) 条金额第( ) 条金额第( ) 条金额第( ) 条金额合计申请金额
-
申请第五、六、七条企业填报所有税种(企业所得税按所属期填报,其他税种按入库期填报);申请第九条企业填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税种金额税种金额税种金额
增值税 印花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 企业税收合计0
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所得税 自贸委留成税收0
按申报指南要求需说明事项
申请奖励金额 (包括申报期限、计算过程,企业填报) 一.税收相关扶持金额计算方法(第七条、第九条) 如:1.2020年第一季度企业生产经营补助=(增值税*50%+印花税)*0.2= 2.2020年第一季度企业减免税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0.2 (经市级别认定的*0.7) = 二、其他奖励金额计算 如: 1.2020年第一季度企业用电扶持=实际支付电费*0.5=
企业承诺 我企业郑重承诺按规定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所有材料的内容及真实性负责。如违反上述承诺我企业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协审(含初审) 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责任部门意见 企业符合申报条件,报送的有关证照、原始凭证等材料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网上系统中打印的材料纸质数据与网上数据一致(若有),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相关税收、扶持资金等数据经核对无误,同意申报。 经办人: 负责人:
财政金融局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分管领导意见 分管领导(签字):

  附件3
  厦门自贸委提前兑现财政扶持政策明细表
序号扶持政策文件责任局办经办人联系方式
1《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知识产权扶持与奖励办法》(厦自贸委[2018]35号)知识产权局赖先生2630210
2《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的若干政策》厦自贸委[2018]120号经发局蔡先生19959286697
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申报航空维修企业2018年、2019年扶持资金的通知》厦自贸委[2019]66号张先生13074860263
4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贸委关于支持打造海运快件物流新通道的若干办法》的通知(厦自贸委[2019]78号)蔡先生 2621661
5《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发展若干办法》的通知(厦自贸委[2019]11号)
6一企一策(总部、亚马逊、壳牌、京东、华强)
7《促进海沧保税港区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厦自贸委[2019]54号)海沧办曾先生6589330
8《中欧(厦门)、中亚班列揽货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厦自贸委[2016]133号)、《关于研究中欧(厦门)班列配套扶持政策的纪要》(厦自贸委[2018]42号)张先生6892770
9中欧中亚班列平台建设专项配套奖励(运行奖励)
10一企一策(飞机租赁)象屿办黄先生5619086
11关于建设厦门国际酒类展示交易平台协议书官先生2630211
12关于建设厦门机电设备展示交易平台协议书
13《支持集成电路双创平台运营的协议》空港办黄先生2620257
14《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与集美大学共建对台教育平台协议书》
15《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双创平台发展的若干办法》
16《雨果网跨境电商平台扶持协议书》
17《机场北片区定制专线合作协议书》
18《公交424路补贴运营协议书》
19《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国际保兑仓融资业务的意见》厦自贸委[2019]27号财金局康小姐2621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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