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健康管理的通告
(桂新冠防指〔2021〕30号)
清明、“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期间人员密集出行,群众祭扫、旅游、聚会等活动增多,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确保全区各族人民安全有序开展祭扫活动及欢度佳节,现将有关健康管理通告如下:
加强个人防护
节日期间要注意加强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员较为密集场所或密闭、通风不良的场所时自觉科学佩戴口罩,保持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防护习惯。注意饮食卫生,提倡用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倡导文明出行
出行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遵守提供现场祭扫服务地区和旅游景区的“预约”“错峰”“限流”措施。公共场所注意文明礼貌,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打喷嚏和咳嗽要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遵守扫码、测体温和保持“一米线”距离等防控要求,服从引导、有序流动。 减少人员聚集
原则上不组织开展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不提倡家族式大规模扫墓或祭祖活动,公墓等各祭扫场所要采取预约祭扫、疏堵结合等方式合理限定人数。提倡从家庭、家族中选派代表参加现场祭扫活动,降低实地祭扫人数。“壮族三月三”歌圩、各类比赛等系列活动,相关旅游景区、活动场所要做好人数限制和有序引导分流等工作,避免人员过度聚集。 重点人员管理
14天内有境外(含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密切接触者解除14天隔离之后未满7天的人员,以及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不参加现场祭扫活动及“壮族三月三”和“五一”节日相关活动。 文明有序祭扫
市民到公墓区内祭扫,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服从指挥管理,全程佩戴口罩,主动配合测温亮码,保持社交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做到错峰祭扫、即扫即走,减少在殡葬服务场所停留时间。提倡文明低碳祭扫,鼓励采取居家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寄语、鲜花祭扫等绿色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先人。 推进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手段,我区已有序启动18岁以上人群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目前在用的新冠病毒疫苗,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均经过验证,广大群众可以放心接种。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在网上或到接种点预约接种,呵护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做到应种尽种,共建全民免疫屏障。
疫情防控服务、应急咨询热线电话:12345。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