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建发〔2020〕29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转变工作方式助力疫情防控
各级住建部门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疫情防控期间,一般不采取进村入户方式,要充分发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作用,重点围绕2020年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户档案基本信息录入和历年农户档案信息补正完善等方面开展工作。未经批准暂不自行安排出差调研,暂不自行举办危房改造相关的会议和集体活动,需要会议研究审定的事项,尽量改为书面或电子报送等方式进行。同时,减少基层填表报数,以便基层集中精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统筹安排疫情防控期间危改工作
各级住建部门要围绕党委政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工作,坚持不懈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思想不乱、精力不散、工作不断,要认真研究、制定、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有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剩余贫困人口住房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结合各县区“一查一补两落实”工作情况,加强与扶贫部门衔接,对排查发现问题,健全问题台账,研究问题整改和巩固成果防返贫的措施。 关心关爱干部确保人员安全
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普及科学防护知识,强化安全意识,落实防控责任,要严密做好办公场所通风、清洁、消毒、防护工作。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统筹安排好工作值班,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有效开展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手抓、两不误。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2月3日
2020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