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市近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1.08.11
- 施行日期:2021.08.11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卫生防疫检疫 疫情防控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我市近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安排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上级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当前我市疫苗供应情况,为加快构筑全市人群免疫屏障,现对我市近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安排调整事宜通告如下:
重点推进第 1 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8月 11 日-8 月 15 日,全市重点推进 12 周岁以上市民开展第 1 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未接种疫苗的市民可以通过线上预约、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线下预约和现场排队等方式进行接种。各接种单位对尚未接种疫苗的 12 周岁以上人群优先安排,有序接种。 暂缓第 2 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
8月 11 日-8 月 15 日期间,暂不安排北京生物(含成都生物、兰州生物)、北京科兴、武汉生物等新冠病毒灭活疫苗的第 2 剂次接种(首针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接种时间已满 42 天以上人群,可安排第 2 剂次接种);智飞生物重组疫苗可正常开展第二、第三剂次接种。
8月 16 日后,南宁市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疫苗供应情况有序开展第 2 剂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请已接种第 1 剂次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尚未接种第 2 剂次的市民朋友耐心等待,近期暂不进行预约、暂不前往接种。 做好疫情防控
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本土病例,请参与接种的广大市民,配合接种单位维持现场秩序,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配合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等疫情防控工作,共同营造良好接种氛围。
南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11日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