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最高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2020年2月3日至疫情解除前的诉讼活动(开庭、调解、听证、执行等),可由当事人申请或本院视情况决定延期,确有必要的,上述诉讼活动应尽量通过电话、网络或邮寄等方式进行。
  温馨提示
  节后上班至疫情解除前期间需提起诉讼的,请尽量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安徽诉讼服务网的网上立案系统申请登记立案。如确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本院办理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相关检查,请予理解支持。

  “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安徽诉讼服务网网上立案系统
  遇有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您首选“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提交调解申请:一是手机微信搜索“多元调解小程序”;二是电脑百度搜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点击“提交纠纷”即可。

  多元调解小程序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12368
  节后上班至疫情解除前期间内信访及再审申请、申诉工作安排如下:

  一、涉诉信访人员请尽量通过电话、邮寄、网络等方式反映诉求,减少窗口来访。   二、严禁群体性来访,确有必要,可由代表人通过上述形式反映诉求。   三、暂停院长接待日活动。   四、信访接待电话:0561-3079595。
  来信邮寄地址: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办。
  登录网站:“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
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9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