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9号
- 公布日期:2020.03.20
- 施行日期:2020.03.23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开通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通告2020年第9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事项,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将自2020年3月23日起,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纳税人开通手机、网页等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远程办税渠道。
为便于纳税人高效便捷、错峰有序完成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已通知各扣缴单位和纳税人分批分期办理年度汇算的时间,请纳税人尽可能按照通知的时间段办理。如确因工作繁忙等原因不便在此段时间办理的,可在年度汇算期内,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税务机关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2020年3月20日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