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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抓好整省试点确保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抓好整省试点确保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贵安新区农林水务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当前,全省上下正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对推进农村改革提出了新挑战、新要求。为统筹推进农村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对标对表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做到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两不误。现就扎实抓好整省试点确保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全面完成通知如下:

  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切实处理好疫情防控与推进改革的关系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关系到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的贯彻落实,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决胜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202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序开展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等工作”。我省作为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批复的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之一,10月底前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全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协同推进,以“把清产核资搞实、把权属关系理清、把集体资产管好”为目标,充分利用多数农村人员在家的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有关改革政策,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好集体成员确认、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及发展等工作,在打赢农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如期完成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各项工作。   二、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任务
  一要抓好清产核资后续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督促检查及清产核资验收过程中发现的数据问题,迅速组织力量对清产核资上报数据开展查缺补漏、核实完善,注重清产核资数据与农经统计数据的衔接,注重与财政、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省级数据准确完整。在清产核资数据账证相符、账实相符后,及时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的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保障资金规范管理、资产保值增值、资源合理利用,防止资产流失。
  二要抓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指导乡(镇)、村开展好集体成员身份确认,3月底前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解决成员边界不清的问题。要以县或市(州)为单位统一明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程序、资格取得、资格保留、资格丧失等规定,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机制。
  三要抓好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民主协商、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民主决策的方式,扎实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争取支持,尽快解决《股权证》印制经费,统筹协调《股权证》打印发放工作。6月底前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作为其参加集体收益分配的基本依据。折股量化后,提倡实行“增人不增股、减人不减股”的管理方式,保持股权的长期稳定。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出具股权证书,在本集体内部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能。
  四要抓好集体经济组织组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指导村集体通过召开集体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10月底前组建农经集体经济组织。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两委”的关系上,要坚持党领导一切,纠正“过时论”“无需论”等错误认识,夯实根基,把好方向。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中的作用,因地制宜,通过入股或者参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企联手共建等多种形式,探索发展集体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生机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按要求设立村民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确保产权明晰、权责明晰、监督有效。健全内生运行机制,完善民主决策、资金筹措和利益分配机制,让全体成员共享发展成果。   三、强化工作保障,为纵深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提供支撑
  全面完成我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统筹协调,持续发力,因地制宜,抓具体抓深入,着力做好各项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产权制度改革,靠前指挥,落实主体责任,理清责任链条,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二是强化目标导向。要聚焦产权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强化目标导向,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有序推进集体成员身份确认、集体资产折股量化等各项工作,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
  三是强化要素保障。要进一步强化工作体制机制,协同县乡两级组成专门力量负责改革日常工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充分发挥好牵头作用,把涉农部门和各方力量调动起来,杜绝“孤军作战”“单打独斗”。主动汇报,争取把产权制度改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到位。
  四是强化督促指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积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专项督促指导,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问题原因,抓住问题关键要害,找准问题解决措施,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推进,认真总结提炼,宣传推广各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好经验好典型。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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