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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的通知
(新人社明电〔2020〕1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工作安排,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稳就业工作,确保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稳住重点群体就业
  (一)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服务管理。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对有组织转移疆内外就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对已转移就业人员,要持续跟进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协调处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加强与内地省市企业沟通对接,做好带队干部和已转移就业人员教育引导,确保思想稳定;同时,要对接做好岗位和劳动力储备。
  (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疫情防控期间,要根据实际改进优化服务方式,对已安排的招聘活动和各类进校园、进企业专项活动改为网上或延期进行,积极开展网上送政策、送服务、送岗位活动,有针对性的发布就业岗位信息,积极搭建网上招聘平台。同时,要优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行“不见面”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通过网络、微信、传真等方式开展简历投递、在线笔试面试;鼓励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在“新疆公共就业服务网”“新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平台上进行网上双选,并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三)加大就业援助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就业困难人员的帮扶,有条件的地区要依托线上服务平台,及时开展网上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困难群体认定,持续实施就业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和“零就业家庭”24小时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坚持“一人一策”,强化跟踪服务,按规定及时兑现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扶持政策。
  (四)优化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在疫情防控期间,同等条件下,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优先落实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扶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以及生产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群众生活保障物资小微企业和创业者,符合条件的,优先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支持。   二、稳住企业就业岗位
  (五)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企业就业岗位和生产、经营的影响,继续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发放稳岗补贴,补贴标准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南疆四地州按60%返还)。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有望恢复的企业,各地可依据基金承受能力,选择按失业保险金标准或社会保险费标准返还。继续实施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减轻缴费单位负担。
  (六)允许参保企业和个人延期办理业务。因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逾期办理职工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经办机构应给予及时办理;对灵活就业和城乡居民2020年一次性补缴或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放宽时限要求,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并在系统内标识;逾期办理缴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补办手续应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完成。
  (七)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满、医学观察期满、隔离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八)保障受疫情影响人员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生活费。
  (九)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三、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十)推广网上就业创业服务。为最大限度方便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要积极开展“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开展“不见面”办理,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社保、档案查询及各类就业补贴申报等线上公共就业服务,及时向社会公布线上服务方式和内容。同时,要整合调集各类培训资源,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微信平台、电视等方式开展就业政策、就业技能自主学习和在线辅导答疑等工作。
  (十一)组织线上招聘活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举办各类现场招聘活动,2020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由线下转为线上,常态化开展“网上招聘不停歇,就业服务不打烊”的线上网络招聘活动,主动加强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对接,及时掌握企业开复工信息和岗位需求信息,开通网上信息发布渠道,集中发布岗位信息和求职信息,搭建网上对接平台,提高就业服务精细化水平。
  (十二)密切关注就业形势。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的就业形势,在实施好日常就业失业统计分析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企业用工情况、市场供求信息监测,深入评估对就业的影响,建立预警机制,提前研究应对举措,做好政策储备,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现重大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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