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
- 发文字号:甘卫办监督函〔2015〕131号
- 公布日期:2015.03.27
- 施行日期:2015.03.2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传染病防治 疫情防控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关于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甘卫办监督函[2015]131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省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省疾控中心:
近期,我省麻疹等春季传染病发病呈持续上升态势,尤其是麻疹、手足口等散发疫情持续存在,部分地区和个别医疗机构还出现了暴发疫情。为进一步落实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责,做好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省卫生计生委决定立即在全省组织开展春季传染病防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职责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对当前多发传染病疫情高度关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今年有关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部署,立即组织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拉网式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哨点监测医院等重点单位,加强其麻疹病例监测、传染病疫情报告、预检分诊、消毒隔离、医疗废物处置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责令及时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规范预检分诊,防控院内感染
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做好预检分诊工作,规范开设发热门诊,重点加强对急诊、儿科、输液大厅等重点科室(场所)发热病人和疑似麻疹病人的管理,及时排查可疑麻疹病人并合理分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通过查证工作记录、联合疾控机构现场抽样检测等方式,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传染源消毒、隔离制度和治疗、出院标准等工作,严防院内感染发生和扩散。 加强学校卫生监督,防控学校传染病疫情
各地要认真做好春季学校传染病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重点检查学校传染病防控组织管理、疫情报告、晨检午检等各类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同时联合教育部门做好学校医务室及保健室配置、传染病防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各地要针对当前春季学校高发的风疹、麻疹、肺结核等呼吸道传染病和手足口病,督促学校严格按照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每日晨检和因病缺勤病因追踪和登记制度,发现疑似病例或患者要及时送医疗机构就诊。
各地要指导学校加强教室、寝室等场所的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严格落实厕所及公共物品的日常清洗消毒工作。同时指导学校做好面向师生及家长的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预防知识,增强师生自我保健意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 强化预警机制,督促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
在针对当前易发传染病防控措施监督检查的同时,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要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主动交流,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提高预判能力,及早部署开展肠道传染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医疗机构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按照病种对应的报告方式、时限和程序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疫情报告,检查中发现有瞒报、缓报和谎报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疫情的,经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核实后要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委员会
2015年3月27日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