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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防控专项行动检查的通知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0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防控专项行动检查的通知


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全面准确落实中央有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决策精神,切实做好春节后及疫情防控期间复工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明电〔2020〕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疫情防控明查暗访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春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暨扬尘防控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检镇(区)和项目
  此次大检查范围将覆盖25个镇(区),我局将采用“双随机”模式,每个镇(区)抽取1个在建工程项目,检查组将直达项目现场开展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20年3月30日至31日。   三、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23号)情况;
  (二)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0年汛前防汛防风工作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情况;
  (三)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人员等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履职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文明施工、“三宝”使用、“四口”、“五临边”防护和起重机械等管理状况;
  (四)贯彻落实《中山市城市管理重振虎威“五化”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方案》《2020年中山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防治管理检查方案》(中建通〔2020〕7号)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要坚持把推动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根本落脚点,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自辨自控、事故隐患自查自治。全面排查治理重大风险隐患,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要突出强化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重点领域,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运行等重点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2019年监督检查发现的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进行“回头看”,严厉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严防严控重大安全风险隐患。
  (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五方责任主体,对疫情防控要落实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做到“五个到位”,落实《中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要求。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建立各单位疫情防控管理制度,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程项目部成立由建设单位牵头的施工现场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三)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单位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针对春节后安全生产的规律特点,加强和落实建筑施工安全及建筑扬尘防控督查,检查在建工地现场是否落实实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管理政策(无证车辆不准进;未冲洗干净车辆不准出;不密闭车辆不准出;超限超载车辆不准出。严禁轮胎和车身带泥上路,严禁车厢密闭不严出现洒落),重点检查在建工地是否做到“六个100%”的管理要求、按要求规范安装建筑施工扬尘监测设备、设置围挡、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跟踪整改,确保整改、管控到位,严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各镇、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在建工程项目复工复产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强化应急演练,确保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一旦发生突发事故险情,做到及时妥善处置、科学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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