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徐州市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体育局、市政府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徐州市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体育局、市政府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徐体办〔2021〕1号)
各县(市)区文体广旅局、文体旅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特别是“两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大、聚集增多,冬春季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现将省体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苏体办〔2021〕1号)和市政府《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徐政办传〔2020〕160号)转发给各单位,请各单位认清当前严峻形势,结合实际严格贯彻执行,确保全市体育行业安全稳定。
加强组织学习,领会贯彻文件精神
各县(市、区)体育部门、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第一时间组织对省体育局、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进行学习,认真解读相关指示要求,分析研判体育系统疫情防控形势,进一步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上级指示精神落地落实。 强化宣传引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全市体育系统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形势,充分利用系统内官方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平台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要严格落实省体育局关于落实个人防控措施的要求,积极引导教练员、运动员强化个人防护,非必要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各类场馆、运动员宿舍、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通风消毒。 严控人员流动,落实人物同防
全市体育系统要严格落实省体育局、市政府办关于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方面的指示要求,严格控制体育系统内,特别是各运动队要严格执行省体育局关于外训、放假等方面的要求,动态掌握人员流动情况,尤其是两周内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相关人员有接触的人员情况,要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原则上不举办各类室内体育赛事活动。各单位体育场馆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查验、人员登记等工作,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严格落实省体育局关于食堂采购方面的要求,加强对快递外包装的消毒工作。 落实行业防控责任,从严执行防控措施
全市体育系统要严格落实省体育局、市政府办关于落实防控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从严执行各项防控措施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体育系统疫情防控组织领导机构,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加强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科学筹措疫情防控必需的物资,实行24小时疫情防控指挥值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主动与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建立联系,建立隔离观察场所,落实运转措施。
徐州市体育局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