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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给玉林市法院干警的一封告知书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给玉林市法院干警的一封告知书


全市法院干警: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艰巨。在疫情面前,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区关于疫情联防联控有关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正采取有力措施,有序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传播和蔓延,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值此关键时刻,玉林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玉林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好我市两级法院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个人和家庭成员疫情防护工作,认真排查、密切关注干警假日期间的情况,做到人员全覆盖、信息不漏报。发现疫情及时报告本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并按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妥善高效处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请全体干警予以理解、支持、配合。同时,提醒和倡议大家:

  一、加强日常防护。建议大家做好防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自身防护。减少外出,避免到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春节期间少聚会、少握手、少聚餐,外出时可佩戴口罩;室内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平时坚持勤洗手,注意个人卫生,做好卫生防护。   二、避免密切接触。避免在未加防护情况下与病人密切接触,避免触摸其眼、口、鼻。尽量避免与养殖或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避免与生病的动物和变质的肉接触;避免与生鲜市场里的流浪动物、垃圾废水接触。   三、养成良好安全饮食习惯。不食用野生动物,肉、蛋类食物彻底煮熟食用,处理生食和熟食之间勤洗手,切菜板及刀具要分开。   四、如您的家人或朋友是武汉返乡人员或武汉来玉人员,请提醒他们:要积极配合车站开展体温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主动向检测人员报告;请主动在家进行医学观察14天,14天内不与外人接触,如需外出一定要正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做好防护。期间如出现呼吸道症状或发热应第一时间戴上口罩到医院就诊,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就诊人员和陪护家人在诊疗过程中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五、如您从异地返程进入玉林的,或近期接触过从武汉回来的人员,请自觉向各院报备;请您待在家中做好自我隔离,并持续观察自己的健康状况14天。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关键是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希望全体干警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我们坚信,在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玉林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役!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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