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中山市恢复预防接种服务的通知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中山市恢复预防接种服务的通知


  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已经调整为二级响应,结合我市疫苗针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需要,我市预防接种门诊拟从下周一(2020年3月9日)起恢复提供所有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具体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诊时间和接种人数
  各镇区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辖区接种门诊开诊时间,各接种门诊根据场地大小、接种对象和接种人员数量科学安排每天接种人数。   二、优先采用预约方式预约预防接种服务
  在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解除之前,建议各单位(产科接种点和狂犬病暴露处置门诊除外)采用预约方式(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实施预防接种服务,合理预约、错峰接种,避免前往接种门诊的人员过于集中。
  各单位可根据预约情况适当安排现场派号。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凡有外出史(尤其是到过湖北等疫区)或有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人,且居家隔离未足14天的,一律不得前往或参与接种。1名儿童原则上只允许1名家长陪同到接种门诊。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二)提供接种服务的预防接种门诊务必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家长篇)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3月5日

  附件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家长篇)
  一、凡有外出史(尤其是到过湖北等疫区)或有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人或确诊病人,且居家隔离未足14天的,一律不得前往接种。   二、受种者及陪同人员(原则上1名儿童只允许1名家长陪同)要自行进行健康监测,若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应告知预防接种门诊,推迟接种。   三、受种者及陪同人员进入预防接种门诊接受服务的整个过程均须佩戴口罩,不能佩戴口罩的婴幼儿尽量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的机会。人与人之间保持1-2米及以上的距离。   四、受种者及陪同人员进入接种门诊前应主动配合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开展体温测量等健康筛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健康状况及告知14天前的外出史。   五、受种者接种疫苗后应在预防接种门诊观察30分钟,无不适后方可离开。   六、预约成功后,受种者及陪同人员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前往预防接种门诊,配合做好错峰接种,现场配合工作人员指引,合理分流,避免人员过于集中的情况。   七、如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当地的预防接种门诊。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