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厦门市国资委系统人力资源培训班的预通知
- 制定机关: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文字号:厦国资组〔2020〕200号
- 公布日期:2020.09.28
- 施行日期:2020.09.28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举办厦门市国资委系统人力资源培训班的预通知
(厦国资组〔2020〕200号)
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队伍建设,持续优化国企人才队伍,聚集企业发展人才,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厦门市国资委《2020年度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决定举办2020年市国资委系统人力资源培训班。
培训对象
各市属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或负责人)。 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分别在厦门经济管理学院和浙江大学培训学习。采取课堂教学、研讨交流等研修方式,邀请国内著名专家、教授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专题授课、国企改革政策解读、案例分析并与学员进行互动交流。 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4日,共计6天。
培训地点:厦门经济管理学院(思明区阳台山路35号)、浙江大学。 学业认证
在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之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撰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经考核合格者,由厦门经济管理学院颁发结业证书。相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依据。 组织工作及有关要求
1、学员在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教学管理有关规定,服从带队同志的领导,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2、本次培训费用由承办单位承担,到浙江大学培训的差旅费学员回单位报销。
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抓紧时间推荐经营管理人才参训。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表一。
4、报名方式:请各单位将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学员信息采集表电子版,参训个人2寸彩照电子版(注明姓名、电话),于10月9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宣传教育与群团处;开学时交3张2寸纸质个人彩照到厦门经济管理学院。
5、相关要求:(1)为科学做好疫情防控,请参训人员提前下载“闽政通”APP,获取健康码,扫描小程序二维码获取疫情防控行程卡。
(2)参训学员可提前扫描二维码入群,具体培训内容以群通知为准。
联系人:苏维桦 2858583 gzwjypx@163.com
附件:1.名额分配表(略)
2.报名表(略)
3.信息采集表(略)
4.课程表(略)
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9月28日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