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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的通知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海市青浦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的通知
(府办发〔2013〕3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青浦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13年5月2日

  上海市青浦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

  为做好本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的防控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启动青浦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工作职责如下:

  一、青浦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机构
  总 负 责 人:蔡 忠 副区长
  副总负责人:徐春余 区卫生局局长
  金国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二、成员单位分组及其职责
  (一)综合协调办公室(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区卫生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
  职责:组织协调本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联系专家组;负责公文办理、文稿起草、文档收集管理;收集汇总防控工作信息,编辑信息简报,及时、准确上报防控情况;负责后勤保障。
  其中,区应急办、区卫生局负责面上协调联络。
  区政府办公室、区卫生局负责公文办理、文稿起草、文档收集管理。
  区卫生局负责信息简报编辑和后勤保障。
  区政府办公室、区应急办、区卫生局负责信息上报。
  (二)综合医疗防疫工作组(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区卫生局、区教育局、区建设交通委。
  职责:组织制定和修订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组织对有关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等。
  其中,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疫情监测、疫情处置、病例救治、卫生监督等技术方案;负责密切跟踪疫情,动态研判疫情发展趋势;负责本区疾病监测,落实疫情防控、病人隔离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等准备工作;对其他行业和部门进行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
  区教育局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和幼托机构防控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学校和幼托机构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区建设交通委负责督促落实建设工程相关人员、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的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三)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工作组(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区卫生局、公安青浦分局、区教育局和区旅游局。
  职责:根据市里制定的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确定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并制定相关观察、隔离等方案;落实强制隔离措施,维护社会稳定;关注学校和幼托机构的疫情动态;搞好游客集中医学留验宾馆的指导和协调。
  其中,区卫生局负责按照市里标准确定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制定集中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等技术方案。
  公安青浦分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追踪信息、强制隔离措施;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区教育局关注学校和幼托机构的疫情动态,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在校学生的强制隔离措施。
  区旅游局负责落实游客集中医学留验宾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四)动物疫情工作组(区农委牵头)
  组成单位:区农委等。
  职责:制定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负责动物养殖检疫监管,动物流感疫情监测的信息管理。
  (五)市场管理组(区经委牵头)
  组成单位:区经委、工商青浦分局、食药监青浦分局、区农委。
  职责:根据各自分工,负责禽类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的监管;严查活禽经营者主体资质与交易凭证;严格落实病、死禽处理及活禽销售点的消毒措施;严禁活水禽交易,取缔非法野禽销售。
  (六)道口检疫工作组(区农委牵头)
  组成单位:区农委、公安青浦分局、区交通运输局。
  职责:开展道口检验检疫工作;督促落实道口、交通工具及等候车室的各项防控措施等。
  其中,公安青浦分局负责道口现场的综合指挥协调工作。
  区农委负责制定道口检疫方案,并实施检验检疫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落实水上道口、交通工具及其候车(机、船)室的各项防控措施。
  (七)新闻宣传工作组(区新闻办牵头)
  组成单位:区新闻办、区文广影视局、区爱卫办、区外事办、区旅游局、区卫生局、区信访办、区疾控中心。
  职责:准确、及时地发布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做好媒体沟通协调服务工作;搞好群众防病知识宣传等。
  其中,区新闻办负责发布防控工作相关信息,并做好与媒体沟通协调工作。
  区文广影视局负责组织对卫生防病常识和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
  区爱卫办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社区、单位)预防流感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等工作。
  区外事办负责就本区应急处置中各类重要涉外问题向市外事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请示报告。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外事政策和工作要求,针对应急处置的不同阶段,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的涉外应对措施和对外口径。负责境外记者的管理,协助新闻宣传工作组做好涉外信息的发布工作。指导、协调有关单位妥善处置因应急处置工作引发的其他涉外敏感、突发事件。
  区旅游局负责发布旅行卫生提示,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和观察工作,保护游客安全。
  区信访办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人民群众给青浦区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的来信来访来电。
  (八)应急培训工作组(区卫生局牵头)
  组成单位:联防联控机制所有成员单位。
  职责: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培训演练工作。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病例医疗救治、公共卫生干预措施、防控方案的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各项医疗卫生应急措施到位。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技术方案的应急演练和培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实战能力。
  (九)综合保障工作组(区经委牵头)
  组成单位:区经委、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食药监青浦分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环保局。
  职责:落实防控流感工作所需的应急物资储备,并组织应急物资的调拨和后续供应等。
  其中,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以区级重要商品储备为依托,负责协调相关防护防疫用品、有效抗病毒药品和临床救治器械等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运输、生产等;必要时,组织医药企业扩大生产。
  区财政局负责按照有关应急保障预案,落实流感防控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恢复评估等相关工作经费。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协助疏散人员、协助运送救援物资;必要时,对来沪人员进行健康检测,发现发热伴咳嗽的旅客,提醒其及时就医。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按照各类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支付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期间各类医保患者的相关医疗费用;制定对参与应急处置队伍和人员的奖励政策;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密切接触者在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
  区民政局负责会同相关部门搞好因受流感流行影响,符合社会救助条件困难群众的救助,组织做好接受团体、个人捐助工作,组织做好捐助经费、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区环保局负责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管,督促本区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单位确保医疗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
  食药监青浦分局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的监管;组织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及时提供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上述办公室和工作组负责人,分别由各牵头单位负责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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