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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党中央、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通知要求,现就疫情期间我院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室暂时关闭,恢复接待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需要提交申请立案材料、申诉信访或者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通过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jxfy.gov.cn/web/root/index.jsp)或江西移动微法院(通过微信小程序添加)等线上渠道进行提交;或者选择邮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北路895号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咨询事项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我院立案庭电话0795-3595110联系办理;   三、由此引起的诉讼时效期间计算和审理期限计算等相关法律问题和审限管理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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