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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加强食堂防疫及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体育局关于加强食堂防疫及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加强食堂防疫及食品安全管理,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办发〔2020〕30号)精神,现就各单位做好食堂防疫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对食堂服务人员开展健康检查、体温测量,并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咳嗽、乏力、胸闷气短等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停止上岗,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上报辖区卫生防疫部门。作业时统一佩戴手套、口罩等。   二、切实加强食品及原材料采购管理。严格开展进货查验及票证保留。坚决不采购、烹制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来源不明的畜禽肉类和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加工制作菜品,确保食品烧熟煮透。   三、加强食堂环境及用具消毒。定期对加工区域、就餐区域、人员通道进行清洁消毒,每天开展不少于1次的环境消杀。食堂操作工具及餐具严格消毒杀菌,确保干净卫生。保持操作间清洁干燥,保持食堂空气流通。   四、实行分时分餐制。有条件的食堂尽量实行个人单独分餐用餐,倡导用餐人员自带餐具。各单位可分时段安排人员就餐,减少人员聚集。   五、禁止在食堂圈养和宰杀活畜禽。   六、严格餐厨垃圾管理。食堂要设置打包盒和餐厨垃圾专用回收点,避免餐厨垃圾污染环境和传播病菌病毒。   七、加强宣传引导。要教育引导员工注意个人卫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充分利用专栏、微信、显示屏等开展防疫知识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及运动员自觉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有效防止病毒感染。
重庆市体育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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