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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我省应急医疗救治场所保障和供应能力,指导各地在突发重大疫情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迅速搭建大规模集中收治患者的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有关单位在充分总结借鉴武汉等地“方舱式”临时医院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设计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方舱式”临时应急医疗救治场所设计导则(试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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