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大型商超防人员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大型商超防人员聚集等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青商办字〔2020〕18号)
各区(市)商务局、各大型商场超市: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防疫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省委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及商务部、省商务厅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市个别大型商超入场测温不认真、消费者在收银区和食品销售区等重点区域密集排队、购物车(筐)消毒不规范的问题。现就进一步落实大型商超防人员聚集等疫情防控工作措施通知如下:
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当前疫情防控已到了最关键的时刻,各大商超务必压实压紧责任,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抓好落实,各大商超要按照主体责任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企业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各层级都要有专人负责,门店要设立专职疫情防控安全员,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各区(市)商务局要继续落实好派员驻店巡查责任制,查重点、补短板,做到疫情防控无死角、无盲区、无漏点。 各大商超要根据形势发展的实际情况,修订完善切实可行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对可能出现人员聚集等突发情况时确保能快速响应。各区(市)商务局要扎实落实好各级指挥部和上级的部署要求,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工作,做好及时处置。 严格落实消费者入场必须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或登记)等制度。对电梯、购物车(筐)要定时消毒,严格落实商场、超市等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见附件1)的各项管理措施。 有条件的大型商超要推广使用智能快速自动感应设备,提高检测体温效率。要严格按照人均占有面积不少于一平米的规定(可随疫情等级进行调整),核定最大客容量并设专人进行限制客流等管理措施。在人员密集时提醒消费者在一个购物区域内尽量缩短购物时间。 各大型商超在称重、收银等易造成消费者聚集的区域,要安排专人进行疏导;消费者增多时要及时增设称重点,增开收银通道。在高峰期设专人疏导客流,避免消费者聚集。 各大型商超要通过广播、海报、标语等方式,宣传引导市民不聚集、不拥挤,自觉排队,遵守“一米线”制度。 支持企业创新经营模式采取下沉社区、团购、打包外卖等方式进行销售。拓展线上销售,建设网上商场,鼓励电商、快递等企业与实体店合作,加大蔬菜直通车日均配送次数,实现“无接触购物”。积极推广设立社区自提点,开展末端配送服务,为居民利用超市线上渠道购物,线下在社区有序自提,辐射更多社区,分流超市客源。
附件:1. 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商场、超市等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略)
2. 山东省商务厅关于统筹做好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开业的通知(略)
青岛市商务局
2020年3月3日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