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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鼓励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崇政办电〔2020〕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中泰产业园(市城市工业区)管委会,市直和中区直驻崇左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央明确的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等相关工作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鼓励支持我市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鼓励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要结合实际,全力支持和组织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在企业复工复产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防疫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二、给予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政策措施支持。要在创造条件推动企业稳产复产、做好企业物资和人员流动、减免企业租用厂房租金、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成本、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减免税收和延期缴纳税款、减轻企业用工负担、做好企业服务帮扶工作等方面,加紧研究出台相关专门的政策措施,支持全市复工复产企业在抗击疫情中渡过难关,更好生产经营。   三、对复工复产困难企业实施“一企一策”。要跟踪掌握全市复工复产困难企业情况,采取“一企一策”方式进行精准帮扶,尽快破解制约企业复工复产的瓶颈问题,争取企业及早实现复工复产。   四、加大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力度。要鼓励复工复产企业多使用本地员工,减少外地员工使用数量,暂停使用湖北等重点疫区员工。要保障工业企业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企业复工复产前就要积极开展好组织管理、环境整治、配备防控物资等各项工作,复工复产后要积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加强员工管理。要认真开展健康和防疫监测,强化日常管理及消毒通风,减少集体聚集性活动,鼓励员工单独用餐,减少集体用餐。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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