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延期开学时段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延期开学时段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教办技〔2020〕11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教卫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单位):
根据省政府和市政府通知,各地各校开学时间延期至2月17日之后,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为保障延期开学期间我市中小学师生的学习需求,落实“停课不停学”要求,现将《全市中小学延期开学时段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服务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2020年1月30日
全市中小学延期开学时段开展 远程教育教学服务的实施方案
工作目标 落实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学校延期开学时段(2月10日至开学),指导各地各校充分利用“互联网+”模式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业辅导,确保我市广大中小学校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学习质量,最大程度降低疫情防控对新学期教学工作的影响。 实施原则
1.在家学习。坚决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教与学必须在家中实施,确保师生安全。
2.统筹安排。区、县(市)属学校以区、县(市)为单位,各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制定具体方案,行政、教研、技术等部门协同推进。
3.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年段、不同学科和专业特点创新教与学的方式,科学安排学生日常学习内容,指导学生在家开展学习活动。
4.免费公益。延期开学时段,各地各直属学校依托各类教学平台或资源实施的远程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学业辅导,均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实施途径
各地各直属学校根据实际,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课业辅导,除本地本校平台、资源等支持系统,还可通过下列途径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活动与学生学业辅导。
1.共享资源。充分利用教育部、省教育厅发布的学习资源以及“杭州美好教育”资源平台(网址:http://stu.hzedu.gov.cn)和杭州网、华数网、葫芦网“名师公开课”等优质资源,指导学生自主学习。
2.共享课堂。市级层面将通过华数传媒平台开设共享课堂,学生可通过电视、手机、电脑等终端在家学习。共享课堂课表及具体学习方式届时通过“杭州教育发布”“杭州家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3.空中课堂。充分利用浙江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之江汇教育广场”(网址: http://www.zjer.cn)的空间及各类资源,开展基于空间的教与学。在延期开学时段,钉钉等多家企业将为我市提供免费的空中课堂平台支持服务。各区、县(市)教育部门和直属学校可与相关企业(联系人见附件1)做好对接,早作部署,开展互动式空中课堂教学。 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1.组织保障。杭州市教育局成立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组,指导各地各直属学校开展远程教育教学服务活动。各地各直属学校也要建立相应工作组,制定远程教育教学服务方案,落实人员力量,认真组织实施。
2.师资与资源保障。各地各直属学校要组织好师资与资源力量,合理利用各种信息化系统、平台及工具开展适度、有质量的远程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课业辅导。教研部门要加强对教师远程教育教学的指导,并做好教与学的监测。
3.技术服务保障。各平台及系统运行期间,各地各直属学校要建立专门技术运维团队,实时监控平台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各类技术与服务问题。
4.各地各直属学校要在线组织广大教师做好远程教育教学的备课工作,指导家长和学生充分运用远程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科学设计延期开学时段学生的学习方案,提高学习效率,避免增加学生额外的学习负担。原正常寒假期间(2月10日前)不组织网上教学活动。
5.各地各直属学校于2月5日前将远程教育教学服务方案和联系人(见附件2)报送至杭州市教育局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组,邮箱15706001@qq.com。各地各直属学校联系人要及时加入“杭州远程教学”钉钉群(群号30011478),具体事宜将通过该群和“杭州家校”公众号通知。
附件1:
延期开学时段免费提供空中课堂平台的部分企业名单及联系方式
序号 | 企业(平台)名称 | 联系人 | 电 话 |
1 | 华数传媒空中课堂 | 董旭雯 | 18657153636 |
2 | 阿里钉钉在线课堂 | 史文博 | 18681835043 |
3 | 腾讯课堂 | 谢 力 | 18768110286 |
4 | 科大讯飞空中课堂 | 许华刚 | 13858058811 |
5 | 中国电信云课堂 | 傅卫英 | 15305712323 |
6 | 中国移动快乐课堂 | 洪 燕 | 13705711599 |
7 | 中国联通智享云课堂 | 俞心怡 | 15657171759 |
备注:在延期开学时段(2020年2月10日至开学时段),以上企业已承诺将为全市中小学提供免费空中课堂平台支持及相关服务,具体由各地各直属学校与企业商定,若选择其他企业的支持平台,必须确保公益性,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2:
区(县、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远程教育教学服务工作联系人
区(县、市):
部门 | 单位(部分) | 姓名 | 职务 | 钉钉手机号 |
行政 | ||||
技术 | ||||
教研 | ||||
直属学校:
部门 | 姓名 | 职务 | 钉钉手机号 |
分管领导 | |||
联络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