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湖南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律协直属会员所管委会,各律师事务所: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时刻牵动着我们每一个人的心。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湖南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对疫情防控作出紧急部署,省司法厅成立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全系统防控措施。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紧急部署和省司法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自我保护,推进防控工作
  春节期间,建议全省律师和律师行业管理人员、律所工作人员尽量不出门,出门戴口罩,不组织、参与聚集性活动,如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等症状,及时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非急性发作疾病暂时不去医院,避免交叉感染。   二、加强疫情防控,落实防护举措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会员所管委会、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统计摸排本地区、本律所节前赴湖北省出差返回的人员,密切关注各律所全体人员身体状况,按卫生部门要求,协助做好有关人员的自我隔离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共同战胜疫情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会员所管委会、各律师事务所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和教育工作,密切关注疫情状况,同时请广大律师、律师行业管理人员、律所工作人员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新型肺炎疫情来势汹汹,但通过科学的预防和治疗是可以免受危害的。希望大家及时报告疫情信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自觉落实防扩散措施。相信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在各级卫生健康部门的无私奉献下,我们一定能够战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祝福大家新年健康、平安!
湖南省律师协会
2020年1月26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