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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无锡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无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无锡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
(锡卫法监〔2010〕30号)


各市(县)、区卫生局,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传播和流行,保障人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苏卫监督〔2010〕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在“蓝盾一号” 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基础上补充制定了《2010年无锡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2010年无锡市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计划


  一、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
  1. 检查对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 主要内容:是否对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疫情报告进行分析、调查与核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检查指导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情报告工作,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否对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检查和业务指导等。
  (二)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检查
  1. 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二级以上医院、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采供血机构。
  2. 主要内容:医疗废物处置的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重点环节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同时,调查了解辖区内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立和运行情况。
  (三)菌毒种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
  1. 检查对象:辖区内所有菌毒种保管贮藏机构。
  2. 主要内容:菌毒种保管贮藏机构保管贮藏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数量、品种情况,保管贮藏的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二、工作要求
  (一)各地根据本计划,结合实际和“蓝盾一号”有关内容要求,制订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要加强计划实施的工作质量管理,在实施监督检查计划前应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在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督导。
  (二)各地在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时,应将往年抽检不合格的单位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及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要说明情况,重大案件及时上报查处情况。
  (三)在监督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时,要加强与环保部门的协作,配合环保部门解决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问题。对发现的无法及时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要加强与疾控、院感、实验室生物安全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有关情况,提高监督管理效能。
  (四)各地要根据本辖区状况,结合“蓝盾一号”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重点检查工作,市卫生监督所要对菌毒种保管贮藏机构进行重点检查,要建立健全所有被检单位的本底资料库。请各地于11月10日前将检查表、汇总表(含电子版)报市卫生监督所监督三科(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10月20日),市卫生监督所汇总后于11月15日前报我局法监处。
  市卫生监督所联系人:王宏图,电话:85014079,电子信箱:wanghongt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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