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及线上教学有关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开学工作指南(三)>的通知》(皖教秘〔2020〕72号)《关于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的通知》(合疫防指〔2020〕31号)《层转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重点场所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合疫防指办〔2020〕128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相关工作进一步要求如下:

  一、加强外籍师生管理
  (一)全面掌握信息。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主动与对尚未返肥的外籍师生建立“一对一”联系机制,做好对接服务,及时告知我国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劝导其暂缓来肥。要全面摸排外籍师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返肥时间和行程,建立外籍师生及家属健康信息档案。如有外籍师生及家属返校的,有关单位必须提前24小时向所在社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外籍师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情况有关单位要对所属社区(村)、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做到“一日一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汇总日报市教育局。
  (二)全程管理服务。对于确因工作需要从境外返肥的外籍师生,有关单位应安排车辆做好点对点接返,并负责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若外籍师生出现身体异常状况的,有关单位要及时送医救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外籍师生身体状况正常的,由所在单位或属地政府出具隔离期满证明,及时解除隔离。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工作的主体责任,对外籍师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落实好生活保障,引导做好自我防护。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指导。   二、加强重点场所管理
  (一)严格门岗管理。学校切实加强校园门岗安保,坚决做到“***律”(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禁止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人员进入校园,对于校内开展消杀工作等的后勤保障或第三方人员一律实行核验身份、入校登记和体温监测。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加大指导及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二)做好食堂供餐准备。学校要成立食堂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科学制定食堂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各项索证制度,保障食堂食品、原料及物资的安全供应。要详细了解员工返校前14天身体状况和外出活动轨迹情况,身体和接触史都符合相关规定的方可返校。要对库存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进行彻底清查,发现有超过保质期、未按保存条件贮存或出现霉烂、变质等异常的,按照有关规定销毁。要对食堂冷藏冷冻、供水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维护,制定分段错峰、隔座单向就餐方案。   三、加强线上教学管理
  (一)落实减负措施。学校坚持以生为本、因材施教原则,尊重不同学段、年级、学科教学特点,尊重学生居家学习实际情况,遵循线上课堂教学的基本规律,遵循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不同类型学生的认知规律、学习规律。严格遵守小学低年级、小学高年级、初中学段以及高中学段的课时时长、课间时长、作业布置等相关规定,确保学生劳逸结合,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安全。要加强家校共育,共同引导增强学生自主学习、自我管理时间的能力,克服懒惰散漫,培养自律精神,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二)落实“一生一案”。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线上教学工作的保障支持。对确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电视或网络参与在线学习的学生,学校按照“不落一生”的原则,制定“一生一案”,并于2020年3月15日前全部落实到位,要采取学生自学、电话答疑或开学后单独组织教学等多种方式,确保教育教学全覆盖,维护教育公平。要特别关注防疫阻击战一线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子女、滞留湖北地区学生及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学习帮扶落实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提供帮助及关爱。
合肥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