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零售药店安装无感测温设备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零售药店安装无感测温设备的通知


各零售药店: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有效提升“哨点”监测的敏感性,增强疫情防控分析预警能力,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安排,近期将在全市所有零售药店安装无感测温设备。现将设备安装和使用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重视程度,服从全市疫情防控大局全力做好安装配合工作。
  在零售药店安装和使用无感测温设备是市疫情防控监测与数据分析平台建设的重要步骤,平台启用后,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零售药店的体温监测、信息登记信息报送和数据分析等工作,为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增加新助力。各零售药店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服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指定专人负责,全力配合做好设备安装工作,不得无故拒绝。设备安装使用等费用由政府承担,各零售药店需提供设备安装合格位置和取电点,并配合做好测温设备安装调试。   二、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无感测温设备启用后,购买退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将由购药人员通过“深i您”小程序上报,并可直接导入省智慧食药监系统,零售药店无需再进行手动登记上报。各零售药店要认真学习设备操作规程(见附件1),开展相关培训,确保所有工作人员都能熟练掌握。要在显眼位置张贴购药人员登记指引(见附件2),并帮助购药人员顺利完成信息上报。新登记流程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系统故障无法上报情况,需尽快联系测温面板机背面客服电话进行报障,同时通过原有纸质台账进行记录并上报,确保购药人员信息不丢失,不漏报。   三、先行先试,尽快启用“深i您”扫码采集流程。
  目前,平台已经完成103家试点药店(名单见附件3)联网测温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系统已经与“深i您”数据实现联通。请试点的103家药店抓紧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先行启用,确保在1月底前,实现购药人员通过“深i您”扫码采集上报信息。之后完成设备安装的零售药店,要在设备安装调试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人员培训等工作,启用新登记上报流程。各零售药店调整上报流程过程中,要做到无缝转换,切实做到不错报,不漏报,不迟报。   四、做好设备的保管和日常维护工作。
  无感测温设备是政府重要防疫物资,任何人不得故意损坏、移动或拆除设备。各零售药店作为疫情防控重要“哨点”,需承担设备的稳定供电、日常维护、故障报修等责任,如暂停营业需报停,如停业需将设备交回,联系方式见测温面板机背面报障电话。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正式交接后,药店责任人需签订《设备保管承诺书》(见附件4)并加盖药店公章(连锁药店或零售企业分支机构可由总部统一签订)。零售药店须指定专人负责设备保管和使用工作,如因保管不善导致设备丢失或被人为损坏,需照价赔偿。如擅自侵占或变卖设备,将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附件:1.无感测温设备药店端操作指引
  2.购药人员实名登记指引
  3.试点103家药店清单
  4.设备保管承诺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附件4
设备保管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深圳市政府六届二百五十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完善针对药店等“哨点场所”的体温监测、数据分析、信息流转、处置跟踪等业务流程,有效提升我市疫情监测敏感性和分析预警能力,需要在深圳全市所有药店全面推广安装无感测温设备(以下简称“设备”)。设备属于政府有关单位资产,并委托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励飞”)负责运营维护,需由各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对本店内的设备进行妥善保管。
  基于上述,本药店作为设备安装场所,自愿签订并回传本承诺书,承诺承担以下责任:
  (1) 在设备安装、使用及保管期间,严格落实《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在全市零售药店安装无感测温设备的通知》相关规定;
  (2) 保障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使用,发挥“哨点”作用。药店工作人员需保障人脸识别测温门禁及4G路由监控防护一体箱是正常通电状态,且保障测温设备位置可以正常进行人脸测温工作,不得擅自挪动设备位置。药店工作人员需熟悉《无感测温设备药店端操作规程》,引导到店顾客配合测温工作,并妥善保管采集数据,确保顾客的隐私安全。日常使用过程中确保摄像头无污物,如画面不清晰,需定期擦拭测温面板机摄像头,以保障设备运行正常。
  (3) 设备故障、异常判定。设备无法开机:设备长期处于黑屏状态,且无法显示体温数据,即判断为设备故障。设备测温异常:如遇到连续几人多次检测体温均为异常,即判断为设备测温传感器故障,需拨打设备背面保障电话。
  (4) 如店面装修、停业,需拨打测温面板机背面位置的客服电话(或报障电话)进行报停,通知维护人员对设备进行回收,并登记相关手续进行核销;
  (5)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含明显外观磨损、零部件损坏或遗失,下同)的,需拨打测温面板机背面位置的客服电话(或报障电话)进行报修,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或零件更换费用、上门服务费等)由本药店承担;
  (6) 若因保管不善造成设备丢失、短少或损坏的,本药店承诺对设备进行原价赔偿(赔偿价格以下表为准,本药店承诺自收到云天励飞书面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

保管设备清单及价格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1

人脸识别测温门禁

1

¥6,575.00

含电源及支架

2

4G路由监控防护一体箱

1

¥2,950.00

 

合计(元)

¥9,525.00

 


  本承诺书自本药店盖章之日即生效,且不可撤销及变更,盖章的传真件或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诺方(公章):
  地 址:
  授权代表 :
  电 话:
  日 期: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