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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安徽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全力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安徽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全力推动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皖服发〔2020〕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加快推动服务业恢复和平稳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服务业作为经济发展的压舱石、活跃市场的主动力、提供就业的主阵地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促进重点行业稳定运行

  1.推动批发零售恢复增长。将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连锁经营企业纳入中小微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支持范围。支持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便利店试行“一照多址”。各级城管部门进一步简化优化城市户外营销活动审批流程。引导商圈、特色街区、旅游景区、文化休闲广场内的商场、超市、专业店等在双休日和节假日延长夜间营业时间,繁荣夜间经济。对批发、零售类企业,2020年营业额过亿元且增速超过10%的,属地政府给予一定奖励。(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负责,以下任务均需各市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促进住宿餐饮需求加快释放。支持各地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或在疫情防控中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的连锁餐饮(早餐)企业,给予新建连锁直营网点的房屋租金、店面装修、设备购置费用补贴。鼓励餐饮外卖平台减免中小餐饮企业外卖佣金。围绕会展、会议、文化旅游等活动,完善服务供应链,拉动、扩大住宿和餐饮业市场需求,鼓励引导安全放心消费。(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3.增强交通运输和物流快递仓储保障水平。对为城乡居民提供公共出行服务的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等企业,各地视情给予补助。优化物流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促进物流企业不断提升配送的信息化、智能化、精准化。推动若干物流枢纽争取列入第二批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重点支持名单,支持具备条件的城市加快布局大型电商仓储物流基地和快递分拨中心。加大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实施“邮政在乡”“快递进村”,加快农村物流网点布局和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邮政管理局负责)   4.提振文化旅游市场。加快实施旅游市场恢复振兴计划。引导全省景区、文博馆区、文旅演艺项目、影院等推出优惠套餐、医护免票等举措。省市联动提前举办并适当延长“文化惠民消费季”等活动。谋划推出“长三角游客安徽行”,积极布局小长假、黄金周假期等文化旅游活动,加快培育一批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择优推出“十佳夜游街区”等。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5.支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加快发展。完善财政资金支持与研发投入挂钩机制,将研发投入强度作为各类创新主体申报财政资金支持的重要条件。支持科技孵化载体建设,组建一批政产学研用金紧密结合的新型研发机构和服务平台,加快推进高新区专业孵化器建设全覆盖。落实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培育首版次软件产品。支持互联网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市、县对首次进入全国互联网百强、软件百强的企业给予奖励。(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6.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落实因城施策、一城一策,以及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的长效调控机制。优化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流程,提高服务效能,推行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即时备案。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大力发展和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支持各地对疫情期间物业服务实施阶段性补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7.提升金融业服务能力。常态化开展“政银企担”融资对接活动,2020年新型政银担业务新增放款1000亿元以上,“税融通”业务投放额200亿元以上。适时设立规模为3亿元的省现代服务业风险准备金,为中小型服务业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适当提高地方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困难情况给予一定期限延期付息。及时兑现企业上市挂牌资金奖励,2020年新增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科创企业1000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全国股转系统“精选层”挂牌。鼓励证券机构加大证券创新业务推广力度,降低交易佣金率。(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省证监局负责)   8.支持社区家庭服务业快速成长。落实国家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大智慧养老示范、普惠性医养结合项目建设支持力度,提升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比例和护理型床位比重。筹办安徽省养老服务博览会。支持各地申报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试点。支持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和品牌家政企业连锁发展。开展家政培训提升行动,支持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开展职工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培育发展线上经济   9.增强新型基础设施支撑能力。2020年力争新建5G基站2.5万个,打造一批5G网络应用示范工程,推进5G网络向开发区、大型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倾斜覆盖。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江淮大数据中心、城市大脑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皖事通办”平台功能提升。(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局、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10.培育一批线上服务“应用型”场景。制定促进线上经济发展的意见,积极构筑“数字江淮”。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线上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推动线上创新技术、线上创新型企业、线上创新产品融合发展,开发一批协作化在线医疗、在线教育、在线新零售、在线办公、智慧旅游、智慧园区等典型线上服务应用场景。大力发展数字阅读、动漫游戏、短视频、电子竞技、数字文博等业态,鼓励探索“云购物”“云逛街”“云展会”等新型营销模式。统筹推进“安康码”与电子健康卡、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互联互通,推广更多场景的长期广泛应用。积极推动区块链技术发展,开展“皖企加链”行动。(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负责)   11.积极创新消费模式。挖掘“宅经济”发展潜力,大力发展“无接触配送”等模式。推动汽车等大宗消费模式创新升级,加大“汽车贷”“流通贷”等信用消费贷款产品供给,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2年底。制定出台推动汽车、家电、电脑等“以旧换新”“下乡进村”的支持政策。强化农村信息消费、服务消费供给,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深化电商扶贫助推消费扶贫。鼓励各地结合实际,针对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体育健康等行业,年内持续发放消费券、惠民券等实施消费补贴。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大力发展假日经济。(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负责)
  三、壮大服务业市场主体   12.持续帮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全面落实国家及省已出台的税收优惠、阶段性减免社保费、专项再贷款、中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等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市场主体。严格落实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要求,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支持市、县政府设立服务业小微企业纾困解困资金,做好小微企业的公共信用修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省银保监局负责)   13.培育做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实施服务业企业上市助推计划。对首次进入全国服务业500强的省内注册企业,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200万元奖励。推进融合发展,对认定并验收合格的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试点企业,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300万元奖励。加强服务业标准化建设,对牵头制定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的服务业企业,鼓励属地政府给予一定奖励。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级商标、品牌。加大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奖励力度。加快推动大中型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及时兑现奖励资金。(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安徽证监局、省商务厅负责)   14.支持集聚区等载体建设。围绕现代物流、新型专业市场、旅游休闲、科技服务等领域,培育壮大一批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加大资金奖补力度。开展集聚区发展情况综合评估,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给予每个100万元奖励。支持省级特色街区建设,到2020年底培育50条省级特色街区,支持符合条件的街区申报列入国家步行街改造提升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负责)
  四、提升就业供给服务   15.千方百计保居民就业。加大服务业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力度,及时兑现各类就业创业补贴。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办法。依托“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网络平台,大力开展线上招聘。常态化推进每月“周三就业招聘”“周六人才对接”和特殊群体招聘、地方特色招聘等活动,分类制定工作预案。加强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精准对接,引导企业更多招用贫困地区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加大就业见习岗位、公益性岗位供给力度,提供更多就近就地就业机会。规范推行“共享员工”,指导完善相关用工手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负责)   16.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培育计划,培育中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家、骨干企业20家,引进若干国内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支持力度,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完善服务业领域人才职称评定制度。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建设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按规定给予建设补贴。加强技能培训服务,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及转岗转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五、强化重大项目支撑   17.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建设,在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供应链平台、文化旅游等领域,尽快谋划推出一批重点项目。用好国家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省政策,加强对物流、仓储、养老、托育等具有社会功能的服务业用地保障。纳入省重点项目库的服务业项目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加强项目协调服务,推进重点项目尽早开工竣工、尽快投产达效。(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负责)   18.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服务业重点领域,大力推行网络招商、委托招商、产业招商联盟、中介合作招商等招商方式,推广“云洽谈”“云签约”,着力引进一批大项目大企业。鼓励各地建立总部基地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对成功引进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服务业企业总部(含区域总部)、研发中心、结算中心、数据处理中心等,各地可根据企业贡献程度给予相应奖励。(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加强服务和督导   19.畅通政策兑现渠道。坚持“一业一策”,服务业重点行业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支持措施,及时跟进完善,形成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四送一服”专项行动,畅通政策兑现渠道,探索“网上送政策、云上审手续、线上解难题”新方式。各地要聚焦“四重一小”,对服务业重点企业和困难企业建立帮扶机制,需要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省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协调,精准有效解决问题。(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20.强化督导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对照责任分工推动地区间、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要加强服务业政策落实情况督导,强化服务业统计和运行分析,构建高效协同的督导服务体系,努力促进服务业平稳健康发展。(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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