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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水利厅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水利厅疫情防控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系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直属各单位:
  针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切实做好水利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政府相关要求及厅领导批示,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疫情防控风险意识,加大宣传力度,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将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部门要持续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及相关阳性感染者行动轨迹。如职工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含其他密切接触者)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接触史,或有与阳性感染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须立即主动向居住地社区和厅疫情防控办报备,并按要求接受社区健康管理、开展核酸检测、执行相关防控措施等。   三、原则上不得组织大型会议、活动等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开展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会场(现场)疫情防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外来人员管控制度。涉及省外人员到我省参加的各类活动、会议等,须提供外来人员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证明及7日内在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不能提供疫苗接种证明的,需附24小时内在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如有异常需第一时间向厅疫情防控办报备。   六、各部门需严格要求干部职工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保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在地铁、餐饮场所、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须主动开展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和手消毒,乘坐出租车的乘客须主动扫码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乘坐公交车的乘客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七、各单位干部职工在做好自身疫苗接种的同时,要动员家庭成员(密切接触者、共同生活者)积极主动进行疫苗接种,做到“应打尽打、应打必打”,共筑水利系统防疫屏障。
贵州省水利厅疫情防控办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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