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和保障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和保障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经我局与市公安局沟通协调,现就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和保障律师会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律师会见所需材料。疫情防控期间,律师会见除须正常提交“三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以外,还须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康证明》,并在进入看守所期间按照要求填写《健康情况申报书》。 会见的预约方式和时间。律师会见须提前1个工作日向监管场所进行电话预约,各监所根据相关要求对律师的情况进行核查后,及时通知预约是否成功。律师会见时应尽量压缩会见时间,每次会见原则上不超过60分钟。疫情防控期间,会见的时间安排为监管场所原办理律师会见工作的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会见方式。律师会见采用非接触方式进行,在监管场所通过视频进行会见。各监管场所负责增设视频会见的场地和设备,并做好设备日常维护工作,尽量满足和保障律师会见需求。 会见期间的防护事项。律师到监管场所开展会见工作时,须自备口罩和一次性防护鞋套、手套等防护装备,并全程安全佩戴,配合监管场所要求做好相关防护工作。 保障律师通信权事项。我局将与市公安局进一步沟通协调,探索建立律师采取电子邮件方式向监管场所寄递信件,由监所代为打印转递的信件转递机制,切实保障律师通信权。
当前正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律师充分理解监管场所采取的特殊措施和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护工作,大家共同努力,早日战胜疫情!
特此通知。
附件:全市公安监管场所预约联系电话
广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
2020年3月10日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全市公安监管场所预约联系电话
序号 | 单位 | 电话 | 传真电话 |
1 | 广州市第一看守所 | 83114609 | 83114610 |
2 | 广州市第二看守所 | 83114570 | 82820008 |
3 | 广州市第三看守所 | 83114747 | 86442315 |
4 | 越秀区看守所 | 32021217 | 32021217 |
5 | 荔湾区看守所 | 83114780 | 81754156 |
6 | 天河区看守所 | 85660279-219 | 85660731 |
7 | 海珠区看守所 | 84176963 | 34425731 |
8 | ***区看守所 | 83114520 | 81985636 |
9 | 黄埔区看守所 | 83127761 | 32372715 |
10 | 番禺区看守所 | 34737622 | 84736974 |
11 | 花都区看守所 | 22977333 | 22977333 |
12 | 增城区看守所 | 82750997 | 82750997 |
13 | 从化区看守所 | 87912468 | 87912468 |
14 | 南沙区看守所 | 34874944 | 34875499 |
15 | 广州市拘留所 | 83114400 | 82826700 |
16 | 广州市强制医疗所 | 86441587 | 86441472 |
17 | 广州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分流中心 | 83129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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