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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通知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的通知
(青文旅资源字[2020]1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此通知青岛市政府已经转发各区(市)政府。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防控为先,实行限量开放。各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山东省A级旅游景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手册》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做到限量、有序开放。疫情防控期间,旅游景区只开放室外区域,室内场所暂不开放。已经开放的室内景区,应抓紧妥善处理好票务、员工安排等相关工作,立即公告关闭。   二、强化流量管理,严防人员聚集。各旅游景区要建立完善预约制度,通过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客户端、景区官网、电话预约等多种渠道,推行分时段游览预约,引导游客间隔入园、错峰旅游。严格限制现场领票、购票游客数量,防止游客集聚,旅游景区接待游客量不得超过核定最大承载量的30%。   三、细化管理措施,规范游览秩序。各旅游景区要配备必要的人员设备,加强清洁消毒,严格落实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实名制扫码入园制度,做好游客信息登记工作。要加强巡视巡查,指导游客做好安全防护,保持购票、游览、休息、餐饮等场所人员间距,发现可疑人员应当劝阻其进入,进行暂时隔离,并立即通知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处置。要在旅游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   四、做好宣传引导,倡导文明旅游。要通过官方网站、第三方平台、旅游景区提示牌、广播、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发布旅游景区恢复开放管理措施、疫情防控指南和森林防火知识、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引导游客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帮助游客增强防护意识、掌握防护知识,引导游客自觉佩戴口罩,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防控工作,推进文明旅游。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区(市)要对旅游景区开放负主体责任,要建立督导机制,必要时向重点A级旅游景区派出督导组,切实加强旅游景区开放和旅游安全检查工作。要指导旅游景区健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落实落细防控责任,严防恢复运营引发各类安全事故。
  附件: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旅游景区疫情防控和安全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略)
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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