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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2号--关于医疗废物得到更加安全有效的处置,防治疾病传播的命令

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2号)


各旗县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机制工作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专项工作组:
  为做好通辽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全市全面开展了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目前,全市医疗废物处置企业仅有两家,分别是通辽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和奈曼旗鼎信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因扎旗蒙东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自2019年11月开始已停炉检修,到2020年6月30日才能检修完成,所以全市医疗废物实际由奈曼旗鼎信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一家企业进行处置。奈曼旗鼎信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目前设计日处置能力仅为2.4吨,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形势严峻。为了使医疗废物得到更加安全有效的处置,防治疾病传播,现下达如下命令:

  一、按照属地防控原则,各旗县市区应抓紧制订应对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处置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相关指挥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二、加强本地区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相关物资储备,包括防护服、防护眼镜、口罩、防护靴,双层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体温测量设施,消毒药品和器具等相关消毒物资,医疗废物包装材料,医疗废物泄漏情况下的应急收集、清理设备,备用电源以及运输车辆等。   三、医疗废物处置实行日报制,必须做到日收集、转运、集中处置,落实部门责任分工,做好日常监督管理。   四、医疗废物产生量较大的旗县和地区应尽快购置符合医疗废物自行焚烧要求的焚烧设施。加速推进医疗废物产生量较大、人口密集且流动较大的科尔沁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进度。农村偏远地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可对医疗废物进行就地焚烧处置。   五、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装入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收治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患者所产生的高危险医疗废物,在交付收集处置单位前必须就地消毒。   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运送医疗废物,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医疗废物装卸人员必须佩带隔离服、防毒面具、护目镜、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七、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在储存、处置过程中必须加强防控管理,对暂存冷库及上料系统进行每日消毒处理。对疑似或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患者所产生的高危险医疗废物,做到当日处置完毕。   八、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必须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九、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肺炎疫情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信息。
  本命令自2020年1月28日起执行。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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