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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局机关科室、事业单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淮应急办[2020]15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淮府办秘【2020】9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办公管理。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方式办公;确需多人集中办公的,要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人机关办公场所,可以通过电话沟通或在一楼大厅办理,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进入。   二、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和疫情防控。要加大对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监督有关企业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措施。同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统筹做好“社区吹哨、党员报到”联防联控工作。   三、强化个人防护。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问询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应立即停止工作,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及时上报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积极支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外出应佩戴口罩。   四、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及疫情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督促落实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疫情防控期间,所有职工原则上一律不准离淮,却因需要离淮的,要提前向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经局同意后方可离淮。对从外地返淮的,要居家观察14天。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乱转发不实信息。
淮南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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