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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加强当前我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加强当前我区实验动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桂科基字〔2020〕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区实验动物生物安全管理,确保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稳定有序、安全可控,为疫病防控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强化法人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的实验动物管理相关法规、政策,以及国家、自治区和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修订)专项工作方案,加强安全管理,切实为人员安全和环境安全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确保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工作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支持防疫科技攻关等相关工作,同舟共济,共同安全渡过疫期。
  (二)强化责任层层落实。各单位要明确部门职责,压实责任分工,细化措施,责任落实到人,认真、细致、扎实、有序、高效地做好各项工作,严防意外安全事故发生。   二、提高人员素质,筑牢安全防线。
  (一)加强在岗人员精准管控。严格执行到岗人员健康状况监测,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症状,必须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隔离、观察、诊治,禁止带病上岗,防止传染性疾病从人扩散到动物。
  (二)做好返岗人员健康排查。按规范要求做好返岗人员健康状况登记、医学观察和隔离等防控工作,并配合有关机构开展相关调查,确保人员身体健康后方可返岗。
  (三)加大生物安全科普力度。采用线上学习和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全体人员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科普宣传、教育,对重点岗位员工加强生物安全防控专业技术培训,不断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加强全程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一)从严阻止可疑源头传播。严格执行农业部、科学技术部《关于做好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7〕36号)和《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转发农业部 科学技术部关于做好实验动物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桂农业函〔2018〕786号)规定,对实验动物销售、运输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
  实验动物装运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动物运输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卸前检查运输笼具的密封性,防止动物逃逸;运输工具每次使用后,均应彻底消毒。
  在疫情未解除期间,列入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管理的实验动物(如:实验猴等)许可持证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号)要求,对设施场地实施隔离,严禁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在取得实验动物许可的设施环境中,不得饲养或混养未经许可的动物或野生动物。
  各单位应当暂停从疫情重点地区(以自治区官方权威机构最新公布范围为准)采购实验动物。
  (二)强化设施环境防疫安全。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场所的内、外环境加强防疫管控,按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对实验动物饲料、垫料、笼器具和设施内外环境进行科学有效的消毒、灭菌;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野鼠、飞禽、蚊蝇等可疑传染源中间宿主和来源不明的动物进入实验动物设施内环境,降低实验动物生物安全风险。
  (三)妥善处理动物尸体废物。严格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对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完善动物尸体等有害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制度,对动物尸体、组织等残余及其它有害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建立规范的工作台账,保存好存放、交接、处置(或交由有资质的机构处理)等相关记录。
  严格遵照实验动物伦理要求和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对因疫情防控需要而扑杀的实验动物,要进行科学妥善地处置,做到过程、去向明晰,坚决防止因处置不当而带来生物安全风险与民众恐慌。   四、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响应时效。
  各单位要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本单位实验动物工作安全防范应急处置预案,切实做到步骤严密、人员配齐、联系通畅、措施可行、运行高效。尤其要建立存栏实验动物日常巡察制度并严格实施,实时监控实验动物健康状况,对患病动物及时隔离诊治,防止发生人畜共患传染性疾病的发生、传播和扩散。
  如发现实验动物非正常死亡(尤其是批量死亡)情况,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隔离、消毒等有效措施控制疫情,防止疫情扩散,并及时报告当地兽医主管部门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自治区科技厅;发生人畜共患传染病疫情的,还应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不得自行处理和隐瞒不报。   五、保障科研攻关,发挥应有作用。
  全区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在做好当地疫情防控紧急、首要工作的同时,还应勇担责任,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工作。
  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应当服从安排,根据需要调整生产与供应计划,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科研攻关的实验动物需求。
  实验动物使用单位、有资质的实验动物相关质量检测机构,在严格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等法律法规和执行当前疫情防控管理政策的前提下,应当加大科研或检验技术优势资源、设施设备平台开放共享力度,优先保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科研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需求,充分发挥对疫情防控科技攻关工作的基础条件保障和支撑作用。   六、做好工作总结,促进改善提高。
  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如取得重要进展,发现典型案例,请及时报送,以加强宣传和推广。疫情结束后,请各单位对以上工作认真做好总结,以便在开展实验动物许可事后监管抽查活动中接受检查和日后改进工作。
  对未严格执行已有和当前发布的相关规定和措施,或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或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责任明确的单位,将纳入科技信用管理,并作为实验动物许可证年检审查和重新申请许可事项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在落实本通知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基础研究处(动管办)联系。
  联系人:周琳、莫长林
  联系电话:0771-2613760
  附件:广西实验动物许可持证单位及检测机构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广西实验动物许可持证单位及检测机构名单
  表1 持证单位名单(26家单位34个证)

所在市

持证单位名称

许可事项设施地址

许可证号

适用范围

南宁

广西大学

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东校园实验农场西面(广西巴马小型猪繁育中心)

SCXK桂2018-0003

 

普通级小型猪生产

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东校园行健文理学院西边(广西大学小型实验动物繁育中心)

SCXK桂2018-0004

 

普通级兔生产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

南宁市新民路1-1号广西食品药品检验所实验楼九楼、十楼

SCXK桂

2017-0002

普通环境:兔、豚鼠、地鼠生产;屏障环境:小鼠生产

SYXK桂2017-0002

普通环境兔、豚鼠、地鼠、猫实验;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实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西南宁市金洲路1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楼9楼

SYXK桂

2016-0002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豚鼠、地鼠实验;

普通环境豚鼠、实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兽药监察所

广西南宁市友爱北路51号广西兽药监察所办公楼东侧1楼

SYXK桂

2016-0004

屏障环境小鼠实验;普通环境兔实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柳沙路2号广西职业病防治研究院门诊楼5层(顶层)

SYXK桂

2016-0005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实验;

普通环境豚鼠、兔实验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研究院

广西南宁市东葛路20-1号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实验楼一楼

SYXK桂

2016-0006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实验

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南宁市邕宁区永乐路18号广西冠峰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实验动物房

SYXK桂

2017-0003

普通环境兔热原实验、豚鼠异常毒性实验;屏障环境小鼠异常毒性实验

广西广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围村宝农山

SCXK桂

2017-0001

普通级豚鼠、兔

广西丽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平路33号

SYXK桂

2018-0001

普通环境:猪、兔、豚鼠实验(设施面积1080㎡);

屏障环境:鸡、小鼠实验

广西玮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平良路99号

SCXK桂

2018-0001

普通级食蟹猴生产

SYXK桂

2018-0002

普通环境:猴实验

广西中医药大学

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致知楼五层西半层(普通环境)、六层西半层(屏障环境)

SYXK桂2019-0001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实验;

普通环境豚鼠、兔、犬、猴、猪、树鼩实验

广西南宁灵康赛诺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南宁市高新区发展大道北段3号B区1-3层

SYXK桂2019-0002

普通环境猴实验

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兽药厂

南宁市明阳工业区平山二路144号

SYXK桂2020-0001

屏障环境:小鼠实验;

普通环境:兔实验

广西医科大学

广西医科大学校园内

SCXK桂2014-0002

普通级:兔、豚鼠;

SPF级:SD、Wistar大鼠、KM\BALB/C小鼠BALB/C裸小鼠

SYXK桂2014-0003

普通环境:兔、豚鼠、犬、猴、猫、小型猪;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

桂林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八一医院

广西桂林市新桥园路1号181医院科技楼5楼东侧

SYXK桂2018-0005

普通环境兔、犬、猪实验(设施面积56㎡);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裸鼠、兔实验     

永福县新桂野生动物养殖有限公司

广西桂林市永福县广福乡马陂村原部队仓库A区、B区、C区、检疫区、质检室

SCXK桂2018-0006

普通级猴生产

梧州

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广西梧州市西环路中段198号,梧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内

SYXK桂

2015-0002

开放系统:用兔做热原试验;

屏障系统:用小鼠做异常毒性试验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

SCXK桂

2018-0002

SPF级小鼠生产

SYXK桂

2018-0003

屏障环境小鼠实验;

普通环境兔、豚鼠实验

广西桂东灵长类开发实验有限公司

梧州市万秀区高旺路110号(二顶贺州林科所内)

SCXK桂

2016-0001

普通级:食蟹猴

SYXK桂

2017-0005

普通环境:用实验动物食蟹猴、猕猴开展药理、毒理等实验

玉林

玉林市洪峰实验动物驯养繁殖中心

广西玉林市福绵区石和镇平坡村四姑岭

SCXK桂

2016-0002

普通级食蟹猴、猕猴

贵港

广西雄森灵长类实验动物养殖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贵港市平南县镇隆镇大乙岭

SCXK桂

2016-0003

普通级:食蟹猴、猕猴

防城港

广西防城港常春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沙木万村大石头村民小组常春生物公司场地A区、B区、C区、D区

SCXK桂2018-0005

普通级猴生产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沙木万村大石头村民小组常春生物公司场地A区1号、2号动物实验楼

SYXK桂2018-0004

普通环境猴实验

防城港康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沙木万村大石头组999号

SCXK桂2020-0001

普通级实验猴生产

百色

右江民族医学院

广西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9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实验动物中心

SCXK桂

2017-0003

SPF级KM小鼠

SYXK桂

2017-0004

普通环境兔、犬实验; 屏障环境大鼠、小鼠、裸鼠实验

广西田东隆祥兔业有限公司

广西百色市田东县思林镇良余村那余屯隆祥兔业有限公司生产基地东区实验兔繁育1号、2号房

SCXK桂2019-0001

普通级实验兔生产

钦州

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浦北县小江镇北效路广西裕源药业有限公司质检中心一楼

SYXK桂

2017-0001

普通环境兔的热原实验


  表2 实验动物检测机构名单

所在市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检测范围

南宁

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18号

从事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专用饲料及其他相关的质量检测工作。

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24号

从事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专用饲料及其他相关的质量检测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分析测试研究中心

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32号

从事实验动物环境与设施、专用饲料、水及其他相关项目的质量检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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