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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区分级情况的通报

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区分级情况的通报


  按照国家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6月3日起将舒兰市风险等级由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
  吉林省将根据疫情发展态势,适时对各地分区分级做出调整。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及时到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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