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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成住建防疫发〔2021〕3号)


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各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机构: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持从严执行门岗制度
  进入物业管理区域的所有人员必须落实“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制度,外来人员必须落实“四问四登记”制度,特别是进入车辆,必须落实司乘同查制度。   二、强化高频接触部位消杀
  按照“常态+重点”的原则,在做好日常消杀的同时,增加公共区域和重点部位业主高频接触的电梯按钮、门禁、通道把(扶)手等部位的消杀次数。   三、保持公共空间空气流通
  加强小区公共部位、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特别是电梯轿厢内的空气流通,电梯的轿厢风扇必须打开。   四、提倡非直接接触式使用公共设施
  鼓励在电梯内及电梯前室,定期在按键面板处张贴更换保护膜,提供一次性纸巾等方式,减少公共交叉接触。   五、鼓励“无接触”式配送、投递
  物业服务机构根据小区出入口场地实际情况,合理设立指定专有场所放置快递、外卖等,引导业主有序安全收寄快递、外卖。   六、提升企业自身防疫
  坚持物业从业人员上岗前执行“扫码亮码、测温、戴口罩”制度,建立每日健康监测台账,按照街道社区要求开展物业从业人员核酸检测。   七、做好疫情防护知识宣传
  发现物业管理区域内聚集、不戴口罩等违反疫情防控的行为,及时主动履行劝阻、报告及协助的责任和义务。   八、落实垃圾管理要求
  处于管控区及封控区的物业管理区域,应按照要求,采取多层包装封闭清运,防止漏洒,严禁物业从业人员对垃圾进行分拣。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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