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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的通知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关于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尽责的通知


  1月28日,党中央专门发出《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发电[2020]3号),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于1月27日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按照省委书记王建军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组织人事系统中深入学习贯彻中发电[2020]3号文件精神的通知》(青组字[2020]16号)要求,为确保全省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在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积极主动履职,有效发挥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人民利益高于一切,防控阻击疫情蔓延刻不容缓。全省各级法院和省院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的突出政治任务来抓,逐项明确任务、逐级压实责任、逐条对照落实,要迅速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扎实有效工作,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让党旗在全省法院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全省各级法院院长和院机关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紧迫性,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紧密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强化工作措施,密切协同配合,全力以赴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注重考察识别干部。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统一部署,在确保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坚持深入工作一线,了解掌握各级各类干部的实际表现。重点考察全省各级法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把群众安危放在心里、把防控责任扛在肩上;是否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是否严密细致地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做到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否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稳定干部和群众情绪,增强社会信心。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防控疫情斗争实际表现、具体事例,组织人事部门将记录在案、分析研判,作为识别评价其政治素质、宗旨意识、全局观念、驾驭能力、担当精神的重要依据。广大党员、干部要积极带领群众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扬先锋模范作用,在此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争当先锋、做出表率。全省各级法院政治部要关心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广大党员、干部,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要大胆提拔使用政治站位高、表现突出、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及时调整不胜任现职、难以有效履行职责、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斗争面前推诿扯皮的干部,严肃问责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只注重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要善于发现、及时表扬、宣传表彰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疫情防控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锋的浓厚防控氛围。   三、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党中央明确要求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疫情防控的强大政治优势。全省各级法院要广泛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建立健全机关防护网络,坚持与社区有效对接。院机关各部门要坚持党建引领,支部书记主动扛起责任,把单位治理、部门治理、基层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当好干部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善于稳定情绪、增强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2月3日即将正常上班,全省各级法院要把加强内部疫情防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强化细化工作措施。一是根据1月29日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来自疫情高发地区人员、非紧迫工作岗位人员适当延期返程,对高风险人群延长居家留观时间。全省各级法院和院机关各部门要提前通知外出返青人员到达西宁后一律居家自行隔离留观,暂时不要到单位上班。有关人员所在部门党支部要确定专人加强联系,及时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节日期间已经返青的人员,也要在社区报备,并自行留观至少14天,待确定无症状后正常上班。二是全省各级法院和院机关各部门要提前通知有家属外出返青的干警,自觉想办法创造条件与家属实施隔离,切实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确因不慎有密切接触者,及时给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电话报备,视情实施个人居家留观。全省各级法院要加强对离退休干部疫情防控引导,督促落实所在社区各项防控措施,密切关注离退休干部身体健康。三是实行打卡考勤的法院,一律不再进行打卡考勤。部门党支部要加强人员管理,组织人事部门实施抽查考勤。对无故不上班、迟到早退人员要在全院通报批评。上班期间,非因特殊工作需要,党员、干部原则上不外出。不得参加零星聚餐、不得利用八小时以外时间结伴上街逛商场等。四是驻村扶贫干部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选派的驻村干部,凡因不服从命令、不听从指挥、工作不力而被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反映的,全省各级法院要及时召回并严肃处理,必要时降级使用。五是集中统一上班后,机关干部原则上不再集中召开会议。确因工作需要开会的,要做好自我防护。要善于利用学习强国视频会议模式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事之间提倡用电话、内网CoCaII、微信交流工作,不提倡互相串办公室面对面交流。六是各部门实施体温报备制度。以部门为单元,安排专人适时测量体温。原则上,工作日上午和下午各1次,休息日自行测量报备部门微信群。凡有不适症状或发热情形的,由各部门及时报告院应急办。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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