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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力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助力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各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
  疫情发生以来,在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广大行业协会商会积极响应,主动作为,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充分体现了新时代我市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担当。当前,我市迎来了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积极作用,指导和帮助企业科学精准防疫、有序复工复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配合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新冠肺炎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以及行业管理部门的部署要求,指导会员企业制定有效的疫情防控预案,采取有力的防控措施,确保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安全可靠。引导会员企业自觉落实内部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制定行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指引。根据行业特点与实际情况,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牵头制定或细化行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指引,为会员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提供参考。指导复工复产的会员企业熟悉相关行业的防控指引,严格按照指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   三、收集会员企业诉求。组织力量开展行业调研,收集疫情对行业的冲击和影响,全面了解会员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诉求,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号召会员企业发扬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攻坚克难,坚定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四、发挥业务专长和行业示范引领作用。配合行业管理部门做好所在行业的疫情防控、保障经济正常运行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特别是要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抓好所在行业稳定的各项工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坚决抵制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行为,发现问题苗头要及时上报行业管理部门,做到及时制止和依法处置。   五、提升服务会员的能力。协助会员企业解决物资保障、物流运输、生产材料供给等问题,通过为企业提供必要的法律和信息服务、出具因疫情导致未能按时履约交货的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及时共享有关产品和服务的信息,搭建供需对接的桥梁等方式,为企业提供精细化服务。   六、继续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工作。严格落实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有关政策规定,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员会费及各种服务性收费,与会员企业携手共度时艰。   七、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充分利用网站、报纸和各种新媒体,在行业内深入宣传中央、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决策部署,并引导会员企业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发掘和广泛宣传本行业和会员企业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不断凝聚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各行业协会商会在助力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请及时报送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市民政局将在“深圳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开设“助力复工复产、行业协会在行动”专栏,欢迎广大行业协会商会踊跃投稿。
  特此通知。
深圳市民政局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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