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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的公告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期间调整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流动,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有关精神,现对疫情防控期间我院诉讼服务和涉诉信访工作方式作以下调整:

  一、从2020年2月3日起,我院暂停现场立案、诉讼服务、信访接待工作,立案大厅、诉讼服务大厅、信访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疫情防控期间,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不能按期参加庭审的,也可以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三、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使用广西电子法院(http://171.106.48.55:35001)或“广西移动微法院”等信息平台,在线开展立案、缴费、调解等诉讼活动。或选择邮寄立案,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
  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广西百色市城东大道168号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533000,联系人:***,电话:0776-2989651。
  疫情防控期间,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认真负责办理网上诉讼服务以及来信来电反映的诉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各项诉讼权利。
  特此公告。
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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