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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非必要不离连措施的通告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落实非必要不离连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决定,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离连,低风险地区人员无必要不离连,确需离连需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离连人员要严格遵守各口岸和道路防疫点查验要求,无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不得离连,对违反规定擅自离连,导致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格依法追究司乘人员、车辆所有人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希望全市各界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相关要求。
  特此通告。

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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