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关: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
- 发文字号:云发改财金〔2020〕170号
- 公布日期:2020.02.17
- 施行日期:2020.02.17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金融机构外汇业务 疫情防控 突发事件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发挥金融支持作用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云发改财金[2020]170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有关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20〕4号)要求,进一步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缓解重大项目建设融资困难,推动我省重大项目建设有序开展,发挥固定资产投资对冲疫情影响的关键作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融资支持
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2020年全省在建、新开工等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对列入全省“四个一百”和“十四五”重大基础设施“双十”标志性工程的重点项目,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并根据项目业主单位征信情况和受疫情影响情况,实行针对性授信,并在政策范围内尽量下调贷款利率。加强政银企对接,继续实行“发改部门提供项目清单、人民银行、银保监部门转送、银行自主审批”的补短板重大项目融资模式。对贷款规模较大的项目,鼓励金融机构以银团贷款等方式提供多样化金融支持,确保贷款资金来源稳定,保障重大投资项目顺利推进。 做好资金与项目的精准匹配
用好国家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政策,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与财政资金、专项债券、银行贷款、社会资本等的精准匹配,全力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直接融资资金支持。尤其要加大与疫情相关的生产、制造、科技研发重点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驻滇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地方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认购募投云南重大项目建设发行的债务融资产品。 引导保险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支持保险资金积极投入和参与交通、能源、市政、水利、教育卫生“补短板”等重大项目建设和重点产业发展,拓展保险资金投资领域,拓宽重大项目投融资渠道。认真梳理对全省投资增长和经济发展具有支撑性、战略性作用的重大项目,适当降低准入门槛,真正发挥保险资金支持作用。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购买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相关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 充分发挥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引导、撬动作用,投入符合产业政策、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有重要拉动作用的项目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发挥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支持大项目建设和大产业发展。 支持金融机构及相关企业发行债券
各州市政府、省属企业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优势,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定,积极组织符合条件企业和项目通过债券融资。支持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等,加大对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等领域及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业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承销商加大对上述领域企业发行债券的承销和认购支持力度。 加大开发性、政策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
协调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机构给予云南更多更大的政策性授信支持,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产业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提高企业债券申报服务效率
积极支持募集资金主要用于重大项目建设、重要生活物资、重点疫情地区的企业发行债券。发行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供企业债券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材料,省发展改革委在办理过程中尽量缩短工作时限,确保在3个工作日内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帮助企业及时获得债券资金支持。
附件:云南省重大项目金融支持推荐名单管理流程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云南银保监局
2020年2月17日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云南银保监局
2020年2月17日
云南省重大项目金融支持推荐名单管理流程
省级各部门、各州市发展改革委将需要金融支持的重大项目按《云南省重大项目金融支持推荐名单》格式要求填报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由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审核后提供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由财金处汇总纳入省稳增长重点企业金融支持推荐名单。列入全省“四个一百”和“十四五”重大基础设施“双十”标志性工程的重点项目自动纳入名单。
省发展改革委财金处将通过审核筛选并汇总形成的重大项目金融支持推荐名单推送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协调金融机构切实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提供信贷支持。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定期跟踪落实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给予名单内项目及业主信贷支持情况,每月汇总各金融机构对名单内企业金融支持情况,反馈省发展改革委,对应跟踪项目建设进展和成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联系人:王勤 63212247)附件:
云南省重大项目金融支持建议名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名称及社会信用代码 | 项目总投资 | 项目审批进度 | 获得各类财政资金支持情况(包括不限于预算内投资、转移支付、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 | 开户银行 | 贷款需求(万元) | 贷款拟投项目用途 | 项目联系人 | 电话号码 | 备注 | ||
中央 | 省级 | 州市、县区级 | |||||||||||
一、列入“四个一百”重点项目 | |||||||||||||
1 | |||||||||||||
二、“双十”标志性工程重点项目 | |||||||||||||
1 | |||||||||||||
三、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起重要拉动作用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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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审核负责人: 报送时间:
备注: 如属于经开区、高新区、保税区、自贸区、工业园区和滇中新区项目,请在“备注”栏注明该区具体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