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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有序恢复开放体育场所的通告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有序恢复开放体育场所的通告


  根据淮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和逐步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全市室外体育场所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稳妥有序恢复开放,满足人民群众日常健身需求,决定自3月22日起,全市室外体育场所有序恢复开放,现通告如下:
  一、场所开放范围。全市室外公共体育场所和室外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为避免人员聚集,开放场所可分时段、间隔性开放。室内场所、室内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暂缓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线下培训活动暂缓开展。   二、落实属地管理。各类室外体育场所、球场及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路径、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场所实行属地管理,坚持防疫优先、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有序开放原则。各县(区)体育场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公共体育场所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对外开放进行科学评估,凡评估不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一律不准对外开放。   三、强化主体责任。恢复开放的室外体育场所,其所属单位的法人要严格落实淮南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指定专人全面负责,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四、严格遵从指南。各室外体育场所要严格遵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淮南市体育场所恢复开放指南(一)》,来访人员要查验“安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登记姓名和联系电话后方可进入体育场所。   五、制定防控方案。各室外体育场所要结合项目、场地特点制定科学、规范、合理的日常疫情防控方案和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体育场所开放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六、加强服务指导。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室外体育场所的监督管理,积极主动作为,做好辖区内体育场所恢复对外开放的宣传、服务、指导和督查。
  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淮南市体育场所恢复开放指南(一)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2020年3月21日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淮南市体育场所恢复开放指南(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科学防控、精准施策原则,指导全市室外体育场所稳妥有序恢复开放,特制定本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市室外公共体育场所和室外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室内场所、室内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暂缓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各类体育比赛活动、线下培训活动暂缓开展。   二、总体要求
  各类室外体育场、球场及体育公园、健身步道、全民健身路径、多功能运动场等健身场所实行属地管理,坚持防疫优先、科学评估、精准施策、有序开放原则,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对公共体育场所和各类经营性体育场所对外开放进行科学评估,凡评估不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一律不准对外开放。各体育场所应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以体育场所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疫情防控机制,按照“一场(馆)一策”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指定专人全面负责,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三、项目条件
  (一)室外公共体育场所在严格落实健康群众戴口罩,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和做好防护监管以及宣传工作前提下,控制人流量且运动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
  (二)篮球场地每标准半场不多于3人;足球场标准11人制、7人制、5人制及非标足球场人数减半执行,足球、篮球开放期间仅限于练习,不开展身体接触性活动;网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隔网运动每片场地仅限单打,不得多人共用场地。
  (三)全民健身路径应告知和引导群众运动时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四)多功能运动场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时分段对开放,控制人流量,不开展对抗性比赛。   四、有关举措
  (一)做好防控提示。各体育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应标示淮南市体育场所恢复开放指南,明确开放时间、开放区域、服务项目、市民须知及疫情防控措施等内容,提醒员工和健身市民遵守防控要求。
  (二)严格入场要求。做好进入人员(包括员工、健身市民、来访人员)的健康状况信息登记,包括姓名、体温、身体健康状况、进出场时间以及联系方式等,建档备查。对进入人员严格实施“安康码”核验+体温测量管理,对拒绝佩戴口罩、拒绝接受体温检测、不能提供“安康码”核验信息、“红码”“黄码”人员以及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场。
  (三)实施人员管控。各体育场所日接待量应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运动人员应保持适宜间隔。引导健身人群分时段、分散式锻炼,合理控制人流量。不得组织各类比赛活动和线下培训等人群聚集活动。
  (四)加强卫生管理。加强开放公共体育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定预防性消毒管理制度,安排专人严格执行定期清洁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在显著位置张贴告示,必要时每天对场地设施进行卫生消毒。
  (五)执行应急预案。开放的公共体育场所要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措施和处置流程,发现可疑症状者,或接到防疫部门信息有密切接触者、可疑暴露者等来过场所,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控应急处置,并向场所属地管理部门及业务主管部门报告,配合开展人员排查和后续处置工作。
  (六)配合监督检查。各县(区)体育行政部门对本辖区内开放后的体育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各体育场所应立即整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切实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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